2014蕪湖中考高中錄取原則安排公布
普通高中錄取時,依據考生志愿,以學業考試成績及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為錄取的主要依據;錄取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高的考生,必須具備綜合素質評價結果4個C及以上等級的條件;錄取為省示范高中統招生(含切塊指標生)的考生必須符合“填報原則”中規定的條件;平行志愿的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采用傳統志愿設置方式的各批次、各輪次投檔原則是:志愿優先,按分排序。
民辦普通高中可在公辦普通高中控制線下浮一定分數,設定錄取控制分數線。
新劃入市區不足3年的學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填報沈巷中學、湯溝中學、六洲中學加10分錄取。
市區歷屆初中畢業生及無初中學籍的社會考生,中考成績均減10分參加普通高中(含綜合高中學校)錄取。
各初中學校未完成的省示范高中切塊分配指標計劃數,統一納入市區省示范高中統招計劃,按考生統招志愿和成績依次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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