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錄入信息后,現場打印《報名信息確認表》,考生及其監護人確認報名信息并簽字。經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簽字確認的《報名信息確認表》不得更改。因考生及其監護人確認失誤或不按規定時間簽字確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及其監護人負責。
3、對后期需人工錄入的影響考生錄取結果的“考生重要信息”的采集辦法,另文通知。
4、所有考生均須按規定時間在報名點學校參加電子攝像。考生電子照片信息的采集工作由市、縣(區)招生考試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5、為使中考報名準考號的編排更加科學規范,保證中考信息的統一和完整,實現考號唯一,一號多用,同時又便于實現中招網上錄取,根據省統一要求,我市中考考生報名準考號的編排采用12位數,具體信息標準定義如下:
第1-2位為年份代碼,全省統一編為15;第3位為考生類別代碼,參加當年中考的考生全省統一編為3;第4-5位為市代碼,我市為02;第6-7位為縣(市、區)代碼,具體為:市區01、無為縣25、蕪湖縣21、繁昌縣22、南陵縣23;第8-12位為考生報名順序號,順序號以縣(市、區)為單位從00001號開始連續編排,中間不得出現重號。市、縣招生部門根據考生網上報名信息分別統一編排市區及四縣考生的考生號(中考準考號)
蕪湖市中考各高中錄
時間:2023-09-14 05:0:05蕪湖中考分數線與錄取線202
時間:2023-09-19 07:0:03蕪湖中考錄取分數線
時間:2023-09-17 14:0:12蕪湖中考錄取結果查
時間:2023-09-17 18: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