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成二高招生
1.根據考生志愿,按照招生計劃,中考成績,由學校自主在溫州市中招系統管理平臺上錄取。升學考試成績低于普高錄取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錄取。
2.繼續招收民航特色班,具體招收人數和辦法由學校制定,報教育局備案后向社會公布。
(四)職業中專招生
職業中專招生,考生不需填報志愿,憑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和升學考試成績(含政策照顧分和特長加分)直接到職業中專報名。由學校根據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升學考試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自主擇優錄取。
(五)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
學前教育大專班招生,由縣考試中心根據市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組織實施。
(六)溫州市域外中等職業學校在我縣招收五年一貫制和“3+2”考生,按照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考生報考溫州市域外中等職業類學校,由考生憑中考成績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
(七)定向生和少數民族招生
文成中學55%以上的招生計劃按初中學校辦學規模和辦學水平分配到初中學校,以升學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依據進行定向生錄取。定向招生錄取辦法另發文公布。少數民族招生計劃單列。
(八)特長生招生
1.普通高中可根據自己的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申請招收在體育、藝術、科技等方面有特長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招收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數的5%。
2.特長生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包括特長生類別、項目、招生人數、報名要求和錄取標準等)經縣教育局核準同意后,提前向社會公布。特長生招生專業測試由縣教育局統一負責組織。專業測試成績合格者,由招生學校預錄取。
特長生招生可根據考生升學考試成績和專業測試成績按一擇優錄取。
3.擬招收特長生的普高學校,應于3月10日前向縣教育局提出申請,經縣教育局同意、報市教育局備案后,由縣教育局于3月底前統一向社會公布特長生招生計劃和方案。
(九)其他事項
1.在縣外就讀學生,回文成報考、錄取的規定。
(1)我縣戶籍在文成縣外就讀、要求回戶籍地報考的考生,憑就讀學校學籍證明(須經當地教育局審核蓋章)、學生本人戶口冊于3月18日前到戶籍地公辦初中報名,并參加報名點學校文化科目考試、體育考試、英語聽力口語考試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回文考生須向縣中招辦提供7—9年級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學期考核成績,并參加報名學校組織的藝術、體育、科學實驗操作、研究性學習4個項目的終結
溫州高中學校有哪些 附
時間:2024-04-29 01:0:03溫州高中學校排名一覽表202
時間:2024-04-26 01:0:50溫州中考高中學校錄取分數
時間:2024-04-25 01:0:51溫州中考多少分可以上高中2
時間:2024-04-24 0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