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學校2020年招生工作,堅持依法治招,切實維護學校及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各。ㄗ灾螀^、直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本章程適用于山西工商學院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山西工商學院
2.學校代碼:13691
3.學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區塢城南路99號
4.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5.辦學層次:本科
6.辦學性質:民辦
7.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五條體檢要求
1.報考我校的考生身體要求嚴格按照《普通高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2.報考酒店管理本科專業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勻稱、肢體無殘疾、無傳染性疾病、視力正常。
3.報考學前教育專業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勻稱、肢體無殘疾,無斜視,無色盲、色弱,無紋身,面部及身體暴露部分無明顯疤痕,聽力正常。
第六條招生計劃
1.在國家及山西省政策指導下根據學校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確定招生規模并報上級主管部門。嚴格按照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2.有關。▍^、市)分專業招生計劃,統籌考慮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以及學校往年計劃執行情況等因素編報分省計劃,報各省級招生計劃管理部門核準后向社會公布。
3.預留計劃數量及使用原則: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的不平衡,以及解決由于平行志愿產生的生源地上線同分段考生問題。
第七條錄取規則
1.新生的錄取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以文化課考試成績為主,堅持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2.投檔比例:執行各。ㄗ灾螀^、直轄市)招辦劃定的投檔比例。
3.對于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學校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政策錄;對于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或批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4.對于進檔考生專業安排:
(1)我校對進檔考生按其專業志愿確定專業。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文史類按照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理工類按照數學、語文、綜合成績順序錄取。
(2)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劑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
5.藝術類錄取原則:
(1)視覺傳達設計專業使用山西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2)數字媒體藝術專業使用山西省美術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綜合成績相同,則按文化成績總分依次從高到低排序;如果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再按文化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文化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為:①語文;②數學;③外語。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使用山西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4)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山西省廣播電視編導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5)舞蹈編導專業使用山西省舞蹈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6)音樂表演專業使用山西省音樂類統考成績,對于進檔考生,音樂表演專業(聲樂)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音樂表演專業(器樂)按器樂各行當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7)表演專業使用山西省表演類統考成績,進檔考生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8)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使用山西省航空服務藝術專業聯考成績,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成績×0.4+專業成績×0.6。
(9)按文化成績錄取的專業,對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專業測試成績、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
(10)按專業成績錄取的專業,對錄取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以特征成績、語文、數學、綜合成績順序錄取。
6.各專業招生均不做男女比例限制。
7.考生外語語種不受限制,但入校后僅提供英語教學。
8.在錄取過程中,對于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無分數級差要求。
9.學校執行各。ㄊ、自治區)的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10.專升本、對口升學招生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精神和錄取規定,按照考生志愿、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八條學生獎、助政策
1.學校對于成績優秀的新生實行獎勵政策。
2.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對于家庭貧困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對于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
3.學校成立山西工商學院教育基金會,對家庭貧困的新生根據其實際情況予以部分或全額學費的資助。
第九條學費標準
各專業按照山西省物價局(晉價費字〔2015〕205號文件)批準的學費標準收費。
第十條學歷、學位證書
1.學生學業期滿,修完全部教學課程,成績合格,經審核準予畢業,頒發“山西工商學院”本科畢業證書。
2.應屆本科畢業生如符合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可授予山西工商學院學士學位。
第十一條其它
1.新生在入學報到時,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對審查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2.學生在入校后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凡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
第十二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三條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太原市小店區塢城南路99號
郵編:030006
網址:www.sxtbu.net
電子信箱:sxgszsb@126.com
咨詢電話:0351-7965790/7965792/7965795
傳真:0351-2531099
第十四條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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