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普通高職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為了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院概況
1、學院名稱: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3、辦學層次:高職
4、學院代碼:14020
5、學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光榮道2688號
6、學院基本概況:
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是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面向全國招生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院校。
學院始建于1975年,隸屬于天津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依托行業優勢,以能源、建筑、城市管理三大類專業建設群建設為主,圍繞天津區域能源產業強大的綜合實力,凸顯了行業優勢的辦學定位,助推了學院多方聯動、多元參與、開放共享的辦學格局。是天津市“十三五”提升辦學能力“國內一流水平優質!薄ⅰ笆澜缦冗M水平高職院!苯ㄔO單位。
學院堅持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以學院章程為基礎依法治校,領導班子團結協作,勤政務實,全面貫徹全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神,堅持思想引領,形成了上下同心、聚能共進的凝聚力,打造了一支干事創業的育人團隊。學院具有教育部“高職院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能力建設項目”專業,是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建筑信息模型(BIM)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試點單位,天津市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優秀單位,天津大學職業技術教育學博士(碩士)研究生培養基地。
學院獲國家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二等獎、天津市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天津市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和三等獎等,獲批天津市“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協同創新中心”、天津市“高校實踐育人示范基地”等。
學院承辦了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高職組“建筑工程識圖”賽項、天津市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建筑工程識圖”賽項和“工程測量”賽項、第二屆京津冀高等學校大學生測繪技能大賽等賽項。教師和學生積極參加各級、各類大賽,獲得多個全國及天津市獎項,成績斐然。
學院著力推行“政行企校研”五元融合的辦學模式,將“工匠精神”和“擔當、守正、有為、共進”企業文化貫穿于人才培養的始終。以做足做優做特建筑類專業,發展能源類專業,開發城市管理類三大專業類專業建設為主,開設31個相關專業。為區域經濟協同發展的新能源、建設工程、機電、城市管理等行業,培養生產、建設、管理等職業崗位需求的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創新精神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能勝任一個崗位,適合若干崗位的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學院實施“溫暖工程”,建立了以國家獎學金、天津市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企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等多元化資助育人體系,保證不讓任何一位學生因家庭困難而輟學。為滿足學生繼續學習,提升學歷的愿望,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構建了便捷、通暢、完善的學歷提升體系,學生可通過推薦、高職升本、專接本等多種渠道進入本科院校學習深造。
天津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作為華北地區能源行業最大的國有支柱產業,為優秀畢業生提供了良好的就業崗位。與全國240家企業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先后開展了企業委培班、訂單式培養、委托培養等多種形式的校企合作,為畢業生提供了廣闊的就業前景。建院以來為全國及天津市能源、建筑、電力、交通、城市管理等行業培養和輸送了大批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院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條 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第六條 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要求、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學院2020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寄送到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辦公室,通過各省的招生考試信息網、報考指南等渠道及學院網站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2020年普通高考報考指南。在錄取過程中,根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生源報考狀況,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研究,并報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在跨省招生計劃內可作適當調整。
第八條 學費標準:一般專業每生每學年5000元;特殊類專業每生每學年5500元;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8000元。住宿費標準:8人間每生每學年800元;6人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物價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 院校志愿實行順序志愿省份,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一條 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優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執行“專業志愿清”原則。
第十二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高考改革試點。▍^、市)考生須滿足學院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三條 對于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四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五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市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考生;其次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單科分數,較高者優先(如考生省份有相關規定,執行該省份要求)。
第十六條 藝術類錄取規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瓶刂凭且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藝術類專業投檔錄取原則規定進行錄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藝術類專業錄取無明確要求,則按照投檔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總和錄取。如出現同分考生,則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較高者,如專業課成績仍相同,則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七條 錄取專業對有身體健康要求的專業,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 學院各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九條 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郵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條 已錄取的新生,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招生辦公室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對于審查合格的新生予以辦理入學手續,并注冊學籍;審查中發現弄虛作假等情形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依據《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
第二十二條 學院執行國家“獎、助、貸、減、免”等多種資助政策,并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建立綠色入學通道,幫助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學生頒發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0年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七條 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院錄取承諾。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地點:招生辦公室(行政樓109室)
網址:www.tjchengjian.com
電話:022-58319057 022-58216356
傳真:022-58319000
學院郵箱:TJCJGZzhaoban@126.com
地址:天津市北辰區光榮道2688號(郵編:300134)
監督電話:022-58859752
天津城市建設管理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4月20日
天津科技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25天津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08天津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13天津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