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結合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我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名稱: 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高職
四、學校代碼:12722
五、學校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雅觀路3號
六、學;靖艣r: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是一所經天津市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集應用文科、應用工科及藝術類專業于一體的公辦全日制高等職業技術學院。國家示范性骨干高職院校(2015年)、國家優質高職院校(2018年)、“雙高計劃”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A檔(),首批進入天津海河教育園。國家高等職業教育“生物技術及應用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主持單位,高等職業學校骨干教師國家級培訓項目單位,第四屆“黃炎培職業教育優秀學校獎”獲獎院校。
第二章 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院成立招生委員會, 負責討論有關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對學院招生工作進行決策咨詢和監督。
第五條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的各項規定,并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七條 我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0年面向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報送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不同渠道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對生源好、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分省分專業招生規模以有關省級招辦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八條 高職學費標準:一般專業5000元/生/年、特殊專業5500元/生/年、藝術專業8000元/生/年。住宿費標準:6人/間,1000元/生•年。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以最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文件執行。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學校下發的2020年新生報到須知。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九條 我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條院校志愿實行順序志愿省份,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第十一條 專業志愿錄取以分數優先為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可調整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內蒙古自治區專業錄取執行“專業志愿清”原則。
第十二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三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考生;其次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單科分數,較高者優先(如考生省份有相關規定,執行該省份要求)(天津考生參考第十四條)。江蘇考生如投檔分數相同,優先錄取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排序較高者。甘肅省“對口升學批次”錄取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專業基礎知識測試”成績、“專業技能水平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如考生所屬省招辦有相關規定,按該省招辦要求執行。
第十四條對于天津市考生,依據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普通高考語文、數學、外語3門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參照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先。
第十五條藝術(美術)類錄取規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藝術類專業專科控制線且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藝術(美術)類專業投檔錄取原則規定進行錄取。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藝術(美術)類專業錄取無明確要求,則在投檔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過線的基礎上,按照專業聯考或統考成績合格基礎上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如專業課成績相同,則依次按照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第十六條我院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東、海南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浙江、海南、山東等高考改革試點。▍^、市)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八條我院非英語專業的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九條關于錄取專業對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條 報考"涉外旅游"專業考生的建議條件:身高男1.75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身體健康,身材勻稱,口齒清楚,儀表大方,視力在4.7以上,肢體無殘疾。報考“無人機應用技術”專業考生的的建議條件:身體健康,眼睛矯正視力達到1.0以上,無色弱、斜視,聽力不低于5米。
第二十一條學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單后以特快專遞的方式寄發通知書。
第五章 后續管理
第二十二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應征入伍的新生按國家政策,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保留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具體報到要求見2020年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報到須知。
第二十三條新生報到入學時,經初步審查通過即可獲得學籍,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
第二十四條學校依據《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管理細則》、《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進行管理;按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對學生進行培養;轉專業政策執行《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學籍管理規定》。
第二十五條我院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天津人民政府獎學金8000元/人、國家助學金一等3800元/人、二等3100元/人、三等2500元/人、校內獎學金、校內助學金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覆蓋面達80%;積極協助學生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加強家庭經濟困難生認定工作,推進精準資助,組織開展勤工助學等,確保每一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獲得相應資助。
第二十六條 學生完成規定學業經審查達到畢業標準的頒發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飘厴I證書。
第二十七條根據天津市津政發(2013)40號文件,凡在天津市高職院校有集體戶口或入學時戶籍未從原籍遷入學校的集體戶口,畢業2年內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聘用)合同的畢業生,準予在津落戶。
第二十八條學生可自愿參加天津市統一的“高職升本”考試,考入全日制本科院校,繼續深造。參加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得規定獎項,保送升入本科。具體見當年教育部門文件。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僅適用于2020年我院高職招生工作。
第三十條 本章程經我院招生領導小組審查通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起開始執行。凡以前我院有關高職招生工作的政策、規定與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廢止,均以本章程規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在招生咨詢中本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同時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活動,請謹防招生詐騙,任何承諾與我校無關。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 咨詢及錄取結果查詢方式
咨詢電話:022-28193120、28172507、28172591 傳真:022-28343733
網址:http://www.xdxy.com.cnE-mail:tjxdxy@163.com
招辦官方QQ:545920407、1393649571、1442496431
學院地址:天津海河教育園區雅觀路3號 郵編:300350
紀檢電話:022-28660580
天津現代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4月
天津科技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25天津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08天津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13天津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