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是從我們出生開始就需要做的事情,選擇一個好的大學很重要,選擇一個好的專業更加重要,因為這會影響自己一生的職業道路。如果進入大學之后,發現自己的專業并不適合自己,也不適合未來的發展,那么在大學里可以轉專業嗎?如何轉專業呢?轉專業申請條件有哪些?本文小編整理了一下相關內容,一起去看看吧。
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依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入學、注冊與學制
第一條 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必須事先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逾期兩周不報到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的有關條款及招生體檢標準對新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并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視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屬違反國家招生規定,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學籍者,無論何時,一經查實,取消學籍,退回原戶籍所在地。情節惡劣者,報請有關部門查究。
第三條 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下同)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者不具有學籍。在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可向學校申請入學,由學校指定醫院診斷,達到體檢標準,經學校復查合格后,重新辦理入學手續。復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期間,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四條 每學期開學初,學生必須辦理注冊手續。辦理注冊手續的規定如下:
(一)學生按規定在開學兩周內持本人學生證到所在學院辦理學生證注冊手續;
(二)因故不能如期辦理注冊者,需持必要的證明材料辦理請假和暫緩注冊手續;
(三)未經批準逾期兩周不辦理注冊手續者,學校不再為其辦理有關注冊手續,按自動退學處理,取消其學籍;
(四)申請貸款和其它形式資助的學生須提前到學生處辦理相關手續后注冊。
第五條 各專業的學制以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準,學生可申請提前畢業或延長學習年限,學生在校最長學習年限為所學專業學制加兩年(含休學),超過最長學習年限者,學校不予注冊,取消其學籍,給予退學處理。四年制專業學生學習年限為3—6年。
第二章 選課
第六條 學生注冊后方取得選課資格。所有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參加選課,不選課的學生,不記載其修讀課程成績。
第七條 學生應當參加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包括各種教育教學環節)學習。課程分為必修課、限選課和任選課三類。其中必修課是教學計劃中規定學生必須修讀的課程;限選課是教學計劃中限定學生必須選修的課程,限選課以選修課組為單位,學生可在指定的選修課組中,選讀一組課程;任選課是學生依據自己的需要和特長任意選修的課程,包括專業任選課和通識選修課。必修課、限選課及任選課三部分的學分不能互相替代。
選課具體詳見《天津工業大學本科生選課、退課及免修課程管理辦法》。
第三章 課程考試與考核
第八條 課程考試分為集中考試和非集中考試兩種。每學期各班級集中考試課程的考試日程由教務處統一安排。非集中考試課程由開課教學單位和學生所在學院協調安排考試。
第九條 學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課程的學習,考核合格者,即獲得相應學分,考核不合格者,不獲得學分。課程考核成績載入學生成績庫,離校時歸入學生本人檔案。
第十條 課程成績以期末考試成績、期中考試成績與平時成績綜合評定。平時成績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30%。具體比例由專業系室確定,開課時由任課教師向學生公布。學生在課程修讀過程中,如缺課學時數或缺交作業數累計超過教學計劃規定數三分之一者,視為平時成績不及格。學生平時成績考核不合格,取消其參加該課程期末考試資格,該課程成績記載為“取消資格”。不準參加期末考試的學生名單,由任課教師在期末考試(或結課)一周前提出,經開課教學單位主管教學院長(主任)批準并轉交學生所在學院,同時通知學生本人,并由開課教學單位教學辦報教務處備案。
對既有理論又有實驗教學的課程,任課教師在學期總評成績時應考慮實驗部分考核所占比例;對實驗課時超過本門課總學時25%而又未單獨設課的實驗部分的內容,要單獨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則不允許參加該課程理論部分考核,該課程總評成績應記載為不及格。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及各種實踐環節的成績評定,按照《天津工業大學本科生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課程考核不及格,經補考仍不及格者可申請重修。具體詳見《天津工業大學本科生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辦法》。任選課考核不及格者,不安排補考,可選修其它課程。
學生重修的必修和限選課程如因教學計劃變動,下一年級不再開課或課程教學內容變動較大,由學生所在學院提出修讀方案報教務處,經教務處審核后,可修讀其他相關課程替代。
第十二條 體育課為必修課,體育課的成績根據考勤、課內教學和課外鍛煉活動的情況綜合評定。因病、殘等不能跟班上體育課者,由本人在學期初提出申請,經指定醫院診斷并出具證明,校醫院確認,體育工作部同意,可上體育保健課。
第十三條 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參加課程考核,必須事先向所在學院遞交書面緩考申請,并附有關證明,經學院主管教學院長批準方可緩考。緩考者參加該課程的補考考試。具體詳見《天津工業大學本科生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辦法》。
第十四條 學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鑒定,按照《天津工業大學學生德育素質評價辦法》進行。
第四章 成績記載
第十五條 學生成績一般按百分制記載。各種實踐環節包括教學實習、生產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單獨開設的實驗課程等科目可采用優、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級評定。學生未參加考試或考試成績無效的課程,其成績依具體情形按“缺考”、“緩考”、“未修”、“免修”、“取消資格”、“作弊”等記載。
第十六條 五級記分制按如下標準轉換為百分制:
優—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55。
第十七條 采用“學分績”的方法衡量學生的學習質量。學生畢業時計算平均學分績,計算公式為:
學分數×學習成績 考核成績≥60分
0 考核成績<60分
∑學分績
∑學分
任選課、社會實踐成績不記入平均學分績。
第五章 考勤與紀律
第十八條 學生要按時參加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統一安排、組織的活動;學生上課、實習、軍訓等都應實行考勤制,因故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請假并需得到批準。
第十九條 學生因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學習,需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須持指定醫院診斷證明,經校醫院確認。請假天數在三天以內由輔導員審批(實習期間由帶隊教師審批),并報學院備案;超過三天但不足兩周者,由學院主管教學院長審批;兩周以上的由學院主管教學院長簽署意見,報教務處審批備案。
學生一般不準請事假。非特殊情況不準事后請假。凡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以曠課論。對曠課的學生,根據《天津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給予批評教育或處分。
第二十條 學生上課時應自覺遵守課堂紀律,不得遲到或早退,未經任課教師同意,不得擅離教室。
第二十一條 無故不參加學校教學計劃規定的軍事訓練、生產實習、金工實習等實踐教學環節者,每天按曠課6學時計。
第六章 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二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辦理休學手續:
(一)一學期內,因傷、病須停課時間超過六周以上者;
(二)一學期內,請病假、事假缺課累計超過六周以上者;
(三)因其他特殊原因學院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學生因病休學應憑指定醫院診斷證明和校醫院審核意見向所在學院申請,經學院同意報教務處備案。學院或學校認為必須休學者,由學生所在學院通知學生辦理休學手續。
學生休學以學年為單位,累計休學不得超過兩年。學期結束前休學者,該學期按休學計算。已考核過的課程成績有效,已修但尚未考核的課程應辦理退課手續。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申請辦理休學手續:
(一)學生自費出國留學,經學校批準,可以辦理休學手續。未出境前要求仍在學校學習者,須到教務處辦理旁聽手續。旁聽成績不記入成績單。辦理旁聽手續者,如復學,其旁聽成績予以承認,并記入學生成績庫;
(二)因家庭特殊困難需休學,經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可辦理休學手續;
(三)因創業需休學,經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可辦理休學手續。
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休學時間計入學習年限,但不享受在校學生待遇。
第二十四條 學生應征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含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可申請辦理保留學籍手續,學校為其保留學籍至退役后二年。服役時間不計入學習年限。
第二十五條 休學的學生應在申請批準后一周內辦理離校手續。因病休學的學生應回家療養,醫療費用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學生戶口不變更,往返路費自理;休學期滿復學,按隨讀年級的專業學費和實際選修課程學分學費收取,多退少補;學校不對學生休學期間發生的事故負責。
第二十六條 休學學生復學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學生休學期滿,應于開學初兩周內持有關證明,向本人所在學院申請復學,經批準后,到教務處和學校有關部門辦理復學手續。逾期不辦理復學手續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二)因傷、病休學的學生,申請復學時必須到學校指定的醫院復查,開具康復診斷證明,并經學校醫院審核確認。已休學兩年的復查或審核不合格者,予以退學;
(三)學生休學復學后,應隨原專業下一年級就讀;
(四)休學保留學籍期間,如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者,取消其復學資格。
第七章 退學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退學:
(一)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未完成學業者;
(二)除保留入學資格、參軍入伍外,在校學習時間累計超過在校最長學習年限者(如四年制的學生在校時間不得多于六年);
(三)休學逾期不辦理復學手續者;
(四)休學期滿后復學審查不合格者;
(五)經學校指定醫院診斷,患有疾病或因意外傷殘無法繼續在校學習者;
(六)需休學而拒不休學者;
(七)未經批準連續兩周沒有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者;
(八)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期限兩周仍未注冊者;
(九)按《天津工業大學學生違紀處分管理規定》,受到學校開除學籍處分者。
第二十八條 應予退學處理的學生由學生所在學院提出,由學院主管教學院長簽字,經教務處審核,由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后生效,并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九條 退學的學生應辦理退學手續(含應予退學和自愿申請退學的學生)。經學校審批后,予以退學的學生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在一周內將退學通知單送交學生本人。如因故一周后仍無法將退學通知單送交學生本人,由學生所在學院上報教務處,并由教務處負責在全校公示。
第三十條 學生退學后不再享受我校學生的待遇,其檔案、戶口退回家庭或撫養人戶籍所在地。學校不負責解決學生退學后的安置問題。屬第二十七條第四款原因退學者由家長或撫養人負責領回。
第三十一條 退學學生發給退學證明。自退學之日起至三個月內,符合肄業條件的,可發給肄業證書。經學校批準退學的學生,自批準之日起,兩周內應辦理退學離校手續;無正當理由拒不辦理退學手續或未經學校批準擅自離校者,取消其學籍。
第三十二條 學生如對退學處理有異議,可按程序向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申訴。
第八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三十三條 轉專業具體條件及操作流程參見《天津工業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實施細則》。
第三十四條 學生一般應當在我校完成學業。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無法繼續在我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
第三十五條 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轉學:
(一)入學未滿一學期或者畢業前一年者;
(二)高考成績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同一生源地相應年份錄取成績者;
(三)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者;
(四)以定向就業招生錄取者;
(五)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者;
(六)應予退學者;
(七)其他違反學校規定者;
(八)無正當轉學理由者。
第三十六條 學生申請轉學的手續,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學生轉學,經兩校同意,由轉出學校報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
(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商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轉學條件確認后辦理轉學手續。須轉戶口的由轉入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有關文件抄送轉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三)學生轉學手續一般應在每學年開學前辦理。
第九章 畢業、結業、肄業
第三十七條 畢業。注冊學籍的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德、智、體、美、勞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學校發給畢業證書。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發給學位證書。
第三十八條 結業。注冊學籍的學生,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未達到畢業要求,但所獲學分數達到教學計劃規定學分數的90%及以上者,準予結業,可獲得結業證書。結業生可在離校后下一學期開學初至最長學習年限內向學校申請對不及格的課程及實驗進行重修,考試(核)合格者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按發證日期填寫。符合授予學士學位條件者,補發學位證書。逾期未申請重修以及考試(核)不合格者,不再換發畢業證書。
第三十九條 肄業。注冊學籍的學生,學滿一學年以上,未達到畢業或結業條件,退學者,可獲得肄業證書。
第四十條 畢業、結業、肄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妥善保管,一旦遺失或者損壞不能補發,經本人申請,學?沙鼍呦鄳淖C明書。證明書與原證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章 學士學位
第四十一條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和《天津工業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有關學士學位授予規定的本科畢業生,可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十二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有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言行者;
(二)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內容,達到畢業要求,但平均學分績低于學校規定者。
第四十三條 學士學位評定的程序和辦法依據《天津工業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執行。
學部 | 學院 | 本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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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部 | 天津工業大學紡織科學與工程學院 | 紡織工程、非織造材料與工程、輕化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 |
天津工業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材料科學與工程、復合材料與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
天津工業大學化學工程與技術學院 | 化學工程與工藝、應用化學、制藥工程 | |
天津工業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境工程、土地資源管理 | |
天津工業大學機械工程學院 | 機械工程、工業設計、機械電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 | |
天津工業大學航空航天學院 | 飛行器制造工程 | |
信息學部 | 天津工業大學電氣工程學院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外合作) |
天津工業大學人工智能學院 | 人工智能 | |
天津工業大學電子與信息工程學院 | 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通信工程(中外合作)、電子科學與技術 | |
天津工業大學控制科學與工程學院 | 自動化 | |
天津工業大學軟件學院 | 軟件工程、網絡空間安全 | |
天津工業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聯網工程、動畫 | |
生醫學部 | 天津工業大學生命科學學院 | 生物醫學工程、智能醫學工程 |
天津工業大學西青醫院 | - | |
天津工業大學北辰醫院 | ||
理學部 | 天津工業大學數學科學學院 | 數學與應用數學、應用統計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天津工業大學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 | 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應用物理學 | |
天津工業大學化學學院 | 化學生物學 | |
人文社科學部 | 天津工業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 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會計學、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業工程、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中外合作) |
天津工業大學人文學院 | 廣告學、廣播電視學、廣播電視編導、英語、日語 | |
天津工業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學院 | 法學 | |
天津工業大學藝術學院 | 服裝與服飾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工藝美術、產品設計、表演 | |
天津科技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25天津理工大學轉專業政策規
時間:2024-07-11 11:0:08天津科技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13天津理工大學本科招生網登
時間:2024-07-11 09: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