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對入黨時間的規定,共有9個時間段九個時間段的具體規定:1921.7.1?1923.6.9,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無預備期,黨齡同時開始計算。
1923.6.10?1927.4.26,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為預備黨員之日。黨齡從轉正之日算起(轉正之日等于入黨時間加預備期;勞動者預備期3個月 非勞動者為6個月。
1927.4.27?1928.6.17,工人、農民、手工業者、店員、士兵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無預備期,黨齡同開始計算。知識分子、自由職業者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黨齡從轉正之日起算預備期間3個月。1928.6.18?1945.4.22,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無預備期,黨齡同時開始計算。
1945.4.23?1956.9.14,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黨齡從轉正之日算起(工人、苦力、雇農、城市貧民、士兵預備期6個月;中農、職員、知識分子、自由職業者預備期一年,其他人員預備期2年)。
1956.9.15?1969.3.31,入黨時間為支部大會接收為預備黨員之日(須經上級黨委批準)黨齡從轉正之日算起,預備期為一年。
1969.4.1?1977.8.11,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之日,無預備期,黨齡同時開始計算。
1977.8.12?1982.9.5,入黨時間為上級黨委批準成為預備黨員之日,黨齡從轉正之日算起,預備期一年。
自1982.9.6起,入黨時間為支部大會接收為預備黨員之日(須經上級大會批準),黨齡從轉正之日算起,預備期為一年。
預備期結束的時候,如果你合格,黨支部考察(通常在預備期結束前)后會召開支部大會,批準你轉正,黨齡轉為正式黨員之日起開始計算。預備期是不計入黨齡的,但預備黨員有黨籍。所以,只有正式黨員才計算黨齡,預備黨員的預備期不算黨齡。
黨齡其他說明
(1)關于黨齡的計算,黨章規定:"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2)被延長預備期的黨員,其黨齡從延長預備期滿后被批準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3)受留黨查看處分的黨員,在他們恢復黨員權利后,留黨查看期間的黨齡連續計算。
(4)被錯誤地開除黨籍,落實政策后又恢復了黨籍的黨員,其黨齡應連續計算。
(5)被開除黨籍、勸退出黨、自愿退黨和自行脫黨的人重新入黨后,其黨齡從重新入黨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以前一段的黨齡不能計算在內
只有正式黨員才計算黨齡,預備黨員雖有黨籍,但不計算黨齡。
黨籍是指黨員資格。一個申請入黨的同志,當他履行了入黨手續,從被批準為預備黨員之日起,就取得了黨員資格,就有了黨籍。
1.被延長預備期的黨員,其黨齡從延長預備期滿后被批準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2.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恢復黨員權利以后,其黨齡連續計算。
3.被錯誤地開除后又恢復黨籍的黨員,其黨齡應連續計算。
4.因自行脫黨、勸退出黨、要求退黨而出黨或被開除黨籍的人重新入黨后,其黨齡以重新入黨后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以前一段的黨齡不能計算在內。
5. 由于各種原因失掉一段時間黨籍的同志黨齡的計算,應根據不同情況處理:
凡經黨組織決定恢復這段時間黨籍的,其黨齡從原被批準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被批準重新入黨,有預備期的,其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按有關文件規定重新入黨,沒有預備期的,其黨齡應從上級黨委決定重新入黨之日算起,前一段黨齡不能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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