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市州招考委、教育局,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7〕2號,見附件1,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并經教育部同意,制定了我省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的報考條件和辦法。現就做好我省2017年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工作,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進一步拓寬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就讀重點高校升學渠道、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暢通農村和貧困地區學子縱向流動渠道的重要舉措。教育部決定,今年繼續實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和貧困地區的國家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以下統稱為專項計劃)。各地和有關高校要充分認識實施專項計劃的重要意義,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作機制,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辦法,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共同做好相關工作,真正使農村和貧困地區學生受益。
二、明確報考條件
1.國家專項計劃定向招收貧困地區學生。招生學校為中央部門高校和各省(區、市)所屬重點高校。實施區域為我省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共68個,名單見附件2),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具有我省實施區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2. 高校專項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教育部直屬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試點高校(見附件3),實施區域為我省民族地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革命老區、艱苦邊遠地區(共119個縣、市、區,名單見附件4),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3. 地方專項計劃定向招收我省實施區域的農村學生。招生學校為我省省屬重點高校,實施區域仍然為我省民族地區、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革命老區、艱苦邊遠地區(同高校專項計劃),其報考條件為:申請考生及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須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須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符合我省今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4.由于我省部分實施區域縣的高中辦學條件極差,甚至有的縣沒有舉辦高中,另外還存在近年行政區劃調整后戶籍、學籍未作相應調整的實際,導致我省客觀存在個別考生跨縣到其他實施區域縣就讀的現象,所以我省今年的報考條件維持去年的規定,望相關高校給予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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