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四川省教育廳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關于做好2014年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的通知》(川教〔2014〕583號),為全面落實學生資助政策,學校決定啟動2014學年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有關政策和規定
1.貸款對象。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和研究生。學生在未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情況下,可在學校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則上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已獲得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學生不得再申請生源地貸款。
2.貸款額度。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具體貸款額度應根據學生學費、住宿費標準確定。
3.貸款利率及財政貼息。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基準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學生在校期間貸款利息100%由財政補貼。
4.貸款償還。學生畢業后開始自行負責償還貸款本息,銀行給予借款人畢業或終止學業后最長24個月寬限期。寬限期內,借款人不歸還貸款本金及寬限期間產生的利息。借款人自寬限期止次月起開始償還貸款本息,并在寬限期屆滿后首次還款日前歸還寬限期內應還利息。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最晚到期日為借款學生畢業后6年。若無特殊約定,借款學生畢業時間均設置為畢業當年的8月31日。
5.風險補償金。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比例按當學年貸款發生額的12%確定,由財政和學校各承擔50%。學校預算并支付學生助學貸款風險補償金,并定期向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支付學校承擔的額度,由四川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代表學校統一向銀行支付。
二、貸款申請及審批程序
我校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均可申請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我省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申請、分次發放、專款專用”的原則,首次辦理簡要流程如下:
1.學生向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如下申請資料,具體包括:
(1)農業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申請表》(原件一份);
(2)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原件一份);
(3)在校學生學生證(復印件一份);
(4)借款學生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5)農行借記卡(復印件一份);
(6)未滿18周歲的申請人,須提供法定監護人同意貸款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一份)。
2.需辦理的學生應規范填寫《國家助學貸款借款申請表》相關內容,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學生提交的相關資料進行初審,初審確認無誤后學生當面簽署申請表中“申請人簽字”處,對初審確認無誤的學生申請材料匯總后報經辦銀行;
3.經辦銀行對借款學生資質及申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審批;
4.審批完成后,經辦銀行通知學校組織借款學生在學校面簽借款合同;
5.合同生效后經辦銀行發放貸款。合同項下后續學年由學生向學校提出用款申請,學校對借款學生進行審核確認,并提供續貸學生名單提交銀行。銀行審批通過后發放貸款。
1.學生申請及提交材料時間:12月1日起至12月12日止。逾期將不再受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對于既不交學費又不辦理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經學校計劃財務處核實后視為惡意欠費學生。
附件:農業銀行《國家助學貸款借款申請表》
四川師范大學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
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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