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為國務院主管稅收工作的直屬機構,擬定稅收法律法規草案,組織實施稅收征收管理體制改革、辦理進出口商品的稅收及出口退稅業務等業務。但是各地稅務局上班時間都有自己的規定,很多長沙的納稅人想知道長沙稅務局上班時間是什么時候?長沙稅務局周六日是否上班?本文小編為你解讀長沙稅務局上班時間規定的知識。
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節假日休息!
國家稅務總局長沙市稅務局,是由原長沙市國家稅務局、原長沙市地方稅務局合并而成。
2018年7月5日,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長沙市稅務局舉行掛牌儀式,標志著原長沙市國家稅務局、長沙市地方稅務局正式合并,稅務機構改革邁出堅實步伐。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聯合黨委書記劉明權,長沙市委副書記、市長、湖南湘江新區黨工委書記胡忠雄出席并揭牌。
長沙市國家稅務局機關內設行政處室15個、直屬機構5個、事業單位2個, 按行政區劃設置全職能區縣局10個。市局稽查局、長沙縣國家稅務局、高新區國家稅務局為副處級,其他機構級別均為正科級。
(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工作,擬訂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4)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征收管理工作,擬訂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匯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規劃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
(6)納稅服務處(納稅服務中心)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范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
(7)征收管理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聯系注冊稅務師管理工作。
(8)財務管理處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采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9)人事處
組織落實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干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干部和后備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干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擬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
(10)教育處
組織實施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并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劃,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指導系統黨建、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干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處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并)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
(13)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工作;組織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騙稅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
離退休干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干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干部工作。
市局直屬機構不超過3個,稽查局級別為副處級,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直屬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另可跨區設置2個稽查局,級別為正科級。
(1)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督辦案件和協查案件的查處;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復查復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和發票打假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7個內設機構,級別為副科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舉報中心)、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檢查三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2)第一(二)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轄區內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劃確定的本轄區內除重點稅源企業以外的一般納稅人、小規模納稅人、個體工商戶的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負責交辦、督辦、協查案件的查處;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和發票打假工作;負責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第一(二)稽查局設6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3)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
組織落實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規章制度及規范性文件;承擔車輛購置稅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等工作;承擔車輛稅收一體化管理工作;對核定各類車輛最低計稅價格提出建議;管理車輛購置稅票證。
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設5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股級,分別是:綜合科、業務管理科、稅源管理一科(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二科(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三科(辦稅服務廳)。
(4)直屬稅務分局
承擔所轄納稅戶的納稅申報核實、稅源管理、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納稅服務及稅款催報催繳、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處理等工作。
直屬稅務分局設9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股級,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征收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稅源管理一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
直屬稅務分局設事業單位1個,級別為正股級,信息中心。
市局機關設事業單位2個,級別為正科級。
(1)信息中心
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機關后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機關事務具體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承擔機關辦公用品的采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機關后勤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本系統后勤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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