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日來歷
1949年10月1日,是新中國成立的紀念日。這里應該說明一點,在許多人的印象中,1949年的10月1日在北京天安門廣場舉行了有數十萬軍民參加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開國大典。其實,人們頭腦中的這一印象并不準確。因為,1949年10月1日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的典禮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盛典,而不是開國大典。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開國”,也就是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早在當年10月1日之前一個星期就已經宣布過了。當時也不叫“開國大典”,而是稱作“開國盛典”。時間是1949年9月21日。這一天,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主任毛澤東在政協第一屆會議上所致的開幕詞中就已經宣告了新中國的誕生。
那么10月1日的國慶又是怎么回事呢?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魯迅的夫人許廣平委員發言說:“馬敘倫委員請假不能來,他托我來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應有國慶日,所以希望本會決定把10月1日定為國慶日。”毛澤東說“我們應作一提議,向政府建議,由政府決定。”
1949年10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通過《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日的決議》,規定每年10月1日為國慶日,并以這一天作為宣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日子。
從1950年起,每年的10月1日就成為全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了。
節日意義
國家象征
國慶紀念日是近代民族國家的一種特征,是伴隨著近代民族國家的出現而出現的,并且變得尤為重要。它成為一個獨立國家的標志,反映這個國家的國體和政體。
功能體現
國慶這種特殊紀念方式一旦成為新的、全民性的節日形式,便承載了反映這個國家、民族的凝聚力的功能。同時國慶日上的大規模慶典活動,也是政府動員與號召力的具體體現。
基本特征
顯示力量、增強國民信心,體現凝聚力,發揮號召力,即為國慶慶典的三個基本特征。
小學生五年級詩歌小報手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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