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其他工資四類構成。由于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實行的是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制度,而由于不同事單位之間“績效工資”評定標準的“可操作性”太強;因而,績效工資改革提上日程。山西事業單位工資標準表如何規定的?山西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新方案是什么?本文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一些關于山西事業單位工資的相關知識,各位讀者務必以官方發布文件為主,本文僅供參考!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山西省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晉發〔2017〕14號),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效”改革深入發展,切實做好簡政放權,提高辦事效率,現就改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崗位聘用管理,簡化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審核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改進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和崗位設置管理
(一)下放崗位聘用認定權限
省直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聘用認定工作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在人社部門核準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的限額內審核; 省直屬事業單位崗位聘用認定工作由本單位按上述要求審核,省人社廳不再進行審核。各部門所屬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省直屬事業單位憑匯總審核后的聘用人員花名表和電子信息數據到省人社廳辦理崗位管理系統數據更新和工資審核。
(二)調整市、縣崗位設置聘用核準權限
設區市直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崗位聘用報同級人社部門核準。設區市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崗位聘用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同級人社部門核準。
縣(市、區)直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崗位聘用報同級人社部門核準?h(市、區)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的崗位設置、崗位聘用經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報同級人社部門核準。
縣(市、區)人社部門將核準后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崗位聘用匯總報設區的市級人社部門備案。
(三)對因機構改革和其它歷史原因形成的超崗位聘用人員通過自然減員、調出等方式逐步消化。
二、簡化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審核手續
(一)省直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審核
1、流動人員工資審核
各單位按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試行辦法》(晉人社廳發〔2017〕38號)規定,辦理工資審核手續。
2、非流動人員工資審核
職務、崗位等級調整人員的工資變動,根據新任命的職務或新聘任的崗位等級辦理;
取得新學歷人員的工資變動,根據確認的學歷證書辦理;
受黨紀處分、行政處分、刑事處罰人員的工資變動,根據受處分、處罰人員的處分決定或刑事處罰決定辦理;
工作人員按年度考核結果晉級晉檔、晉升薪級的工資變動,憑單位出具的考核結果辦理,單位增資表和工資變動花名表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蓋章,個人工資審批表由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入檔,同時辦理事業單位年度績效工資總量核定。
上述人員工資審核,均由主管部門匯總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理工資審核手續,并更新工資管理系統數據。
省管干部的工資審核按省委組織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二)各市按此通知精神,結合當地實際,制定相應的簡化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審核手續的辦法。
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一)各級機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對所屬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崗位聘用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變動進行審核把關,負主體責任。同時,對所屬單位執行人員編制、計劃、處級以上干部職數、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管理等相關政策規定,履行監管責任。確保改革措施落實到位,政策規定嚴格執行。
(二)上級組織人社部門對下級組織人社部門和同級及下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崗位聘用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變動負監管責任。要定期或不定期采取不同形式進行檢查,對超編制、超計劃、超職數、超崗位設置、違規辦理崗位聘用和工資的,一經查實,違規聘用和違規兌現的人員工資待遇要及時糾正,多發的工資予以清退。同時要通報批評并追究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和承辦單位有關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給予組織處理和紀律處分。
四、工作要求
各市組織人社部門、省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改進事業單位崗位設置聘用管理和簡化工資審核制度改革、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完善相關制度,切實抓好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