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工資實施
(1)專業技術人員。
①教育、科研、衛生等事業單位,實行專業技術職務等級工資制。
②地質、測繪和交通、海洋、水產等事業單位,實行專業技術職務崗位工資制。
③文化藝術表演團體,實行藝術結構工資制。
④體育運動員實行體育津貼、獎金制。
⑤金融單位,實行等級工資制。
(2)管理人員。
①職員職務工資。
②崗位目標管理津貼。
(3)工人。
①事業單位技術工人實行技術等級工資制,
②事業單位普通工人實行等級工資制。
(4)新參加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
①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的大學本科(含取得第二學士學位的本科生和未取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及以下畢業生仍實行一年的見習期,并發給見習期工資。
②醫科等長學制院校的畢業生,其見習期工資或初期工資可適當高一些。
③各類畢業生見習期工資或初期工資執行期滿后,按其聘任的專業技術職務或確定的行政職務領取相應的職務工資。分配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畢業生,可提前定級,其定級工資標準可適當高于同類人員。
2.工資實施的注意事項
(1)工作人員按照本人套改年限、任職年限和所聘崗位,結合工作表現,套改相應的薪級工資。
(2)中小學教師、護士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提高10%。
(3)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勞動報酬,目前,不同類型事業單位執行統一的基本工資政策和標準。在工作人員正常工作的情況下,不得隨意扣發、減發。
三、正常調整工資方法
1.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從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每年增加一級薪級工資,并從第二年的1月起執行。
工作人員考核為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等次的年度,不能正常增加薪級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