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是工錢的一種類型,即員工的薪資,是固定工作關系里的員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或行業規定、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是勞務報酬(勞酬)中的一種主要形式。小編整理《2016-2017年東莞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最新消息及調整方案》如下,快來看看吧。
建立職業年金作為補充退休待遇不低于舊標準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本月起在東莞正式全面鋪開,此次新政影響面廣,將涉及東莞的1600個單位、7萬多名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并包含退休人員。
目前東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退休工資和在職工資差別不是很大,改革后,退休人員待遇又會如何?
記者了解到,東莞這次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將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同時社保部門已經明確,對于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在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中人”,設立10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其實就是不低于舊標準,新標準高過舊的,差額分10年逐步過渡!毕嚓P工作人員解釋。
全面改革
涉及7萬多編制內人員
東莞市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從今年7月1日起正式啟動。這次改革的范圍是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行政類和公益一類、公益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涉及約1600個單位,7萬多名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含退休人員)。
據了解,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是指政府必須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以及只為政府履行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比如公立醫院、公立學校、公共圖書館、博物館等。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指面向全社會提供涉及人民群眾普遍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公益服務,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實現由市場配置資源的事業單位,以及主要為政府履行職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業單位。比如政府舉辦的示范性幼兒園、基礎應用科研院所、社會福利機構、體育訓練基地、公共體育場館等。
按照國家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按月繳納。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工資基數之和的20%,計入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納工資基數的8%,由單位代扣,全部計入個人賬戶。東莞市社保局舉例:根據規定,一位繳費基數為4000元/月的科員,單位每月幫他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為800元,個人每月繳納的保費為320元。
按照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要從10月1日起開始計征。東莞市社保局回應稱,《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的通知》(粵府〔2015〕129號,以下稱“129號文件”)出臺后,按規定從10月1日起對于符合改革范圍的人員統一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內,對于改革前已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的地區統一按129號文進行銜接。以一個月薪4000元的科員為例,從10月至6月需要繳納的保險費,單位及個人分別應繳納16800元和67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