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國之秋,當然是也有它的特異的地方的,比如廿四橋的明月,錢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涼霧,荔枝灣的殘荷等等,可是色彩不濃,回味不永。比起北國的秋來,正象是黃酒之與白干,稀飯之與饃饃,鱸魚之與大蟹,黃犬之與駱駝。
秋天,這北國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話,我愿把壽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換得一個三分之一的零頭。
一九三四年八月,在北平
《故都的秋》里的秋天是以“清”“靜”“悲涼”為題眼的一篇文章,文章用北國的秋景的濃色與厚味來和南方秋色的淡色和淺味形成對比。本文是現代散文史上的名篇,感情濃厚,意味雋永,文辭優美。“故都”兩字指明描寫的地點,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著一種文化底蘊;“秋”字確定描寫的內容,與“故都”結合在一起,暗含著自然景觀與人文景觀相融合的一種境界。題目明確而又深沉。本文通過對北平秋色的描繪,贊美了故都的自然風物,抒發了向往、眷戀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憂郁、孤獨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時,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時代性。社會風云和個人遭際在作者心里投下陰影,以致對故都清秋的“品味”夾雜著一些苦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