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的新規定,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而產假工資則需要看以往實發工資以及生育津貼的比例,若實發工資低于生育津貼,則生育津貼發放下來后將與實發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歸企業;本文小編將為你介紹關于孝感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及計算方法的相關知識,可供參考!
一、產假工資發放時間是什么時候
產假工資的發放時間根據產假工資的發放方式來決定。
1、按照基本的工資水平每月發放應得的基本工資,由于休產假,所以工資中不包括公司當月的紅利、獎金等福利。
2、公司之前按照公司的基本工資水平一次性發放,待生育津貼下來后,再根據兩者比較進行補發工資或者直接清算。這個產假工資可能要分兩個階段拿。
3、公司按照生育津貼的標準計算工資,率先全額發放,若后期申領的津貼具體數額低于已發放的,也不再扣除。
二、產假的工資標準
休產假期間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放。
1、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2、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3、產假,領生育津貼,產假包括:98天+30~60天(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延長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
4、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