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女性員工經常會遇到的就是懷孕生子,因為國家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即使女性在生育期間也可以享受很多福利,那么2018年中山生育保險多少時間可以報銷及報銷條件及報銷流程是什么?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參保人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參保人在排胎或新生兒出生之日已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含本數),且生育前一個月按時繳納醫療保險費。
(1)《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待遇申領人計劃生育證明》原件(以下簡稱計生證明);
(2)診斷證明書或出院小結復印件(需同時提供原件核對)(內容需包含出入院時間、懷孕時間、排胎日期或新生兒出生日期或手術日期、生育方式和胎兒數);
(3)如為門診就醫的,還需提供門診費用明細清單原件;
(4)參保人及代辦人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需雙面復印);
(5)醫療收費收據原件;
(6)參保人中山本地六大銀行(工、農、建、中、廣發、交通銀行)的通存通兌活期存折或有參保人本人簽名的借記卡的原件和復印件(卡需雙面復印);
(7)在異地行計劃生育手術或生育的,還需提供在手術或生育前已在人社分局備案的《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生育備案登記表》或《中山市生育待遇異地備案憑證》原件。
(8)已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刷卡結算需補差額的,還需提交《中山市社會保險住院費用結算單》復印件(需同時提供原件核對),不需提交計生證明。
(9)如《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生育備案登記表》或《中山市生育待遇異地備案憑證》中沒有異地醫院主診醫生填寫核查身份的,可以使用《住院身份證明》或標注身份證號的有醫院蓋章的病案首頁或其他醫學材料代替。
參;驊艏诘剌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
工作日受理,受理后當日辦結。
1、參保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圍產手冊(或醫院出具的預產期證明)、懷孕前三個月內經本市市級醫院(特指中山市人民醫院、中山市中醫院、中山市博愛醫院、中山市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開具的不宜上環證明等材料到本市居住地所屬鎮區計生行政部門申請開具計生證明。
2、參保人到其參保或戶籍所在轄區的人社分局辦事大廳交齊所需資料,前臺工作人員對其所交資料核定準確后,即時辦結相應待遇發放手續,應支付費用劃入參保人銀行賬戶。
(1)《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中府辦[2010]52號)第二十六條
(2)《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中人社[2010]23號)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
(3)《關于調整我市社會醫療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中府辦[2012]42號)第二條
(4)《關于實施<中山市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生育醫療費用報銷指引(2012年版)>的通知》(中社保[2012]50號)第一至第六條
前臺辦理
(0760)12333
(1)在2012年8月1日后報銷生育醫療待遇的,按《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辦法》(中府[2010]52號)和《關于調整我市社會醫療保險有關待遇的通知》(中府辦〔2012〕42號)規定的定額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待遇。
(2)在疾病證明書或出院小結(出院記錄、出院證明、出院證)上需有就診醫院的蓋章(含醫院公章、診斷證明章、就診科室的業務章等)。其內容應包含出入院時間、懷孕時間、排胎日期(或新生兒出生日期或手術日期)、生育方式和胎兒數,并在相應內容下面劃線。
(3)如疾病證明書或出院小結等醫學證明上無明確的排胎日期,可使用《出生醫學證明》中的出生日期作為補充說明,需核對原件收取復印件。
(4)參保人須在生育后申領生育醫療待遇前到本市居住地所屬鎮區計生行政部門開具計生證明。若在市內聯網結算生育醫療費用的醫院生育的,可以在預產期前一個月內申請開具此證明。
(5)參保人應提供本人身份證、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圍產手冊(或醫院出具的預產期證明)、懷孕前三個月內經本市市級醫院(特指中山市人民醫院、中山市中醫院、中山市博愛醫院、中山市計劃生育服務中心)開具的不宜上環證明等材料到本市居住地所屬鎮區計生行政部門申請開具計生證明。
(6)人社分局和定點醫療機構只接收中山市各鎮區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開具的計生證明,以取代其他計生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7)因特殊原因需在市外生育的,須在生育前填寫《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生育備案登記表》,并到其參保地(中山戶籍人員也可在戶籍所在地)的人社分局辦理備案手續。如事先未辦理備案手續而自行異地生育的,其費用不予報銷。
(8)參保人在以下醫院(珠海市人民醫院、珠海市婦幼保健院、廣東省中醫院珠海醫院、珠海中山大學附屬第五醫院、珠海市第二人民醫院、遵義醫學院第五附屬(珠海)醫院、珠海上?醫院、江門中心醫院、江門五邑中醫院、江門市人民醫院、江門市婦幼保健院、江門市蓬江區白石正骨醫院、順德桂州醫院)生育的,視同市內生育處理,不需辦理異地生育備案。
(9)若參保人因死亡而注銷戶口等特殊情況,不能提供本人銀行帳戶的,可提供其法定繼承人的有效銀行帳戶,同時還須提供證明其為法定繼承人的相關材料和參保人死亡證、戶口注銷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10)參保人所提供的證件、證明、醫學文件等全部材料,姓名必須與參保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一致。兩者存在不一致的情況時,需由發放單位證明其有效性。
(11)已在農村合作醫療、異地社會醫療保險機構報銷過或已在計生部門記帳的,不再報銷。
(12)因治療異位妊娠(宮外孕)所產生的醫療費用,不屬生育醫療費用報銷范圍,按普通基本醫療保險待遇處理。
(13)在境外及港、澳、臺地區生育的醫療費用,不予報銷。
(14)必須提供與此次生育相關的收費收據原件,所提供的報銷聯上需有財政監制章或稅務監制章。如無財政監制章或稅務監制章的,不予以報銷。
(15)剖宮取胎或剖宮產的,不限孕周,均享受同等待遇。
(16)參保人應在生育后12個月內持所需資料到參;驊艏谳爡^的人社分局辦理生育醫療待遇申領手續。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生育醫療費用,按以下定額標準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1)流產的,一次性支付300元;
(2)引產的,一次性支付1500元;
(3)經產道分娩的,一次性支付3000元;
(4)剖宮產或多胞胎的(含多胞胎剖宮產),一次性支付4000元。
參保人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
(2)參保人在流產、引產、產道分娩、剖宮產之日(以排胎或新生兒出生日期為準),已連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滿6個月以上(含本數)。
1、流產
(1)已婚未育的流產 :
生育保險報銷材料(已婚未育的流產)清單:
①《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戶口本,若戶口本內有相應年齡段小孩導致不能明確其未生育情況的,還需提供相關的計劃生育證明說明其生育情況(原件和復印件);
③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
④醫療收費收據(原件);
⑤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結;門診的,提供費用明細清單或手術記錄(原件和復印件);
⑥本人社會保障卡(原件);
⑦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若是代辦,需增加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⑧參保人中山本地農業銀行的通存通兌活期存折(原件和復印件);
⑨經參保人所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登記,同意其在市外異地流產的,應提供有效的《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生育備案登記表》(原件)。
(2)已婚已育的流產
3、引產 ;
生育保險報銷材料(引產)清單:
①《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各級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同意引產”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③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
④醫療收費收據(原件);
⑤住院的,提供出院小結;門診的,提供費用明細清單或手術記錄(原件和復印件);
⑥本人社會保障卡(原件);
⑦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若是代辦,需增加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⑧參保人中山本地農業銀行的通存通兌活期存折(原件和復印件);
⑨經參保人所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登記,同意其在市外異地引產的,應提供有效的《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生育備案登記表》(原件)。
4、順產或剖宮產 :
生育保險報銷材料(順產或剖宮產)清單:
①《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②提供《廣東省計劃生育服務證》或《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等省、市、縣各級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有效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③《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④疾病診斷證明書(原件和復印件);
⑤醫療收費收據(原件);
⑥本人社會保障卡(原件);
⑦參保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若是代辦,需增加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⑧參保人中山本地農業銀行的通存通兌活期存折(原件和復印件);
⑨經參保人所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登記,同意其在市外異地分娩的,應提供有效的《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生育備案登記表》(原件)。
注:在異地生育的,還需提供已在人社分局備案的《中山市基本醫療保險異地生育備案登記表》。
1、申請并提交材料
參保人到其參保所在鎮區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辦事大廳交齊所需資料;
2、審核
前臺工作人員對其所交資料核定準確后,即時辦結相應待遇發放手續,應支付費用即時劃入參保人銀行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