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中女性員工經常會遇到的就是懷孕生子,因為國家健全的醫療保障體系,即使女性在生育期間也可以享受很多福利,那么2018年長沙生育保險多少時間可以報銷及報銷條件及報銷流程是什么?高考升學網整理了以下相關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女職工產假待遇
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隨著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次修正)》(以下簡稱《條例2016版》)對產假的有關規定作了修改: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產假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女方30天產假,對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產假。為維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和生育保險基金的平穩運行,經研究并報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女職工產假待遇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發放生育津貼,支付生育津貼天數及標準仍按《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號)有關規定執行,即按98天發放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取消原有因晚育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而增加產假的情形。
二、我省《條例2016版》新增加的60天產假暫不納入我省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發放范圍,女職工在此期間視同出勤,其工資福利等有關待遇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待國家《生育保險辦法》出臺后,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參保女職工,按上述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2016年1月1日至11月14日,已按其他情形發放生育津貼的地區,不進行追溯處理,2016年11月15日起按照本通知規定執行。
各地要加強宣傳,向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做好解釋工作,全面監測有關基礎數據,及時掌握政策執行過程中的情況和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確保政策落實到位。政策執行過程中遇有重大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