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其宗旨在于通過向職業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
夫妻雙方只有男方參加生育保險的,其未就業的配偶可以享受除生育津貼之外的生育保險待遇。需要注意的是,男方生育保險在報銷方面,是需要區分不同情況以及報銷比例的。
一、男方生育報銷條件:
男職工配偶生育前六個月以上無工作的且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的,并且男職工已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連續足額繳費1年以上。
二、男方生育報銷的材料:
1.單位介紹信;
2.男職工及其配偶身份證復印件(復印反正面并注明男職工聯系電話);
3.住院醫療費收據原件;
4.生育證(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原件及復印件(6月30日后計生部門不再辦理“生育證”改為辦理《一孩生育登記本》,女職工無法提供“生育證”的需提供《一孩生育登記本》原件及復印件);戶口在省外,準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國統一制式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或嬰兒死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住院病例首頁及醫囑單復印件(加蓋醫院病案復印專用章);
7.男職工配偶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無工作證明。戶口已遷移的,還需要提交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