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各項法規、決定和決議草案。備受關注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提交表決,最后以55票贊成票獲全票通過。下面是小編收集的一些資料,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廣東人大網發布公告,將修訂后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全文公布,并稱條例將自1月1日起施行。新條例提出,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并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
法規重要內容
修改一覽
關鍵詞:提倡二孩
舊規定:“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
新條例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的,屬于超生!
關鍵詞:生育登記制度
變化:由原來的二孩生育審批制度改為“實行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制度”。新條例規定:“鄉鎮、街道衛生和計劃生育工作機構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負責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具體工作。生育第一個和第二個子女的夫妻,應當辦理生育登記!
關鍵詞:獎勵
新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新條例規定:“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屬于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并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于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始,按一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關鍵詞:信用體系
新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將公民計劃生育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
焦點一
一對夫妻兩個子女收養的不影響
新條例第十八條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并明確界定“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的,屬于超生”。關于再生育,新條例規定了三種可再生育的情形,一是因子女死亡,現無子女的,可再生育兩個子女;二是因子女死亡,現只有一個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是有些情形如再婚家庭的再生育情況比較復雜,還需要進一步研究論證后再出臺規定。
值得注意的是,新條例實施以后,收養子女不影響生育權利。新條例取消了原條例對家庭收養子女影響其生育行為的規定。公民收養子女的,既不影響其自身的生育權利,也不影響其獲得計劃生育獎勵扶助的權利。
焦點二
合法生育產婦可享30天假
近日大齡未婚青年高度關注的晚婚晚育假是否取消,也有了最終答案。新條例修改了與“全面兩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也就是說,原來“晚婚”(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女年滿二十三周歲的初婚)的青年們,從1月1日起,將沒有了10天的“晚婚”假期,只剩下3天的婚假。
除了廣東原來15天的晚育假被取消了,產婦假期也發生了變化。新條例還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也就是說,從元旦起,廣東的夫妻,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產假的優待;同時,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焦點三
誠信管理生二孩只登記無審批
新條例規定,取消了二孩生育審批制度,實行二孩生育登記制度。即生育第二個子女不需要進行生育審批,只需要辦理生育登記即可。但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再生育條件需要再生育的,仍需經衛生計生部門批準。
雖然看上去“登記”比“審批”簡單多了,但不意味這對計劃生育的管理將會進一步“放松”。新條例規定,實行誠信管理,將公民計劃生育情況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多生育子女,將在申請貸款、出行、享受公共服務等諸多方面受到限制。
而對于民眾關心的上環、結扎等節育措施問題,新條例規定推行避孕節育自主選擇,已刪除上環、結扎和查環查孕的有關規定。同時還取消計劃生育合同管理制度;減輕對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子女的法律責任,未辦理結婚登記生育第一胎子女的,不再征收社會撫養費,只督促補辦相關手續。
今后,沒有計劃生育證明流動人口育齡婦女也不用擔心“無證”應聘工作、租房子會遇到困難了。新條例已經取消了相關規定。
官方聲音
“全面兩孩”還是計劃生育
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廣東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堅決擁護中央決定,高度重視生育政策調整工作,各有關部門積極推動、多方協調、抓緊推進,才使得《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草案)》能如此快速地提交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對于社會上流傳的一些諸如“計劃生育放開了”、“我國將不再實行計劃生育”等不實言論,省衛生計生委有關負責人回應,實行計劃生育是國家的基本國策,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并不意味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取消,更絕不是對中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否定。
廣東省衛計委強調,“全面兩孩”仍然是計劃生育。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決定“促進人口均衡發展,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全面實施一對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政策,積極開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