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下稱修正案),并將于1月1日開始實施。由于修正案正式取消了晚婚晚育假,近日,許多地方出現了“搶晚婚假”的登記結婚潮。
此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男方遲于25周歲,女方遲于23周歲結婚生育的,可享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其他福利待遇。雖然各地對婚假長度的規定不一,但一般晚婚夫婦可享受10-30天的婚假。修正案中刪除了這一規定,這意味著無論晚婚與否,新規定實行后,婚假可能將統一為3天。
這導致不少地方的情侶在結束前扎堆登記。界面新聞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在修正案草案提交審議的12月21日后,已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合肥、西安等逾15個地市出現了登記結婚人數大幅增加的情況。
據報道,12月22日至30日期間,北京市婚姻登記人數為9096對,較去年的7025對同比增長了三成左右。其中西城區辦理婚姻登記1250多對,較去年同期增加近五成。朝陽區辦理的登記數量為1035對,也比去年增加了300多對。
同樣在南方,廣州越秀區、海珠區婚姻登記處22日起的結婚登記預約都出現了滿額情況,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記者的采訪中表示,要在年底前增派人手應對結婚登記高峰。
確實如人們預期,修正案正式通過后,一些地方出現了登記結婚人數激增的情況。12月30日下午4點前,西安市民政局已經為849對情侶頒發了結婚證,比29日人數增加50%以上。在煙臺芝罘區,12月30日一天的結婚登記人數較平日翻倍。濟南歷下區婚姻登記處的接待人數更是達到了平日的8倍以上。
但面對近日出現的為“搶晚婚假”而結婚登記的現象,一些地方的民政部門作出提醒,年輕人應該理性認真地對待婚姻大事,不要貪圖晚婚假而倉促結婚。
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日前公開表示,我國之所以取消晚婚晚育的鼓勵措施,是因為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在26歲以上,晚婚晚育對于母嬰安全、保健和高齡產婦的健康都有負面影響。
事實上,取消晚婚晚育獎勵并不意味著婚假、生育假福利將在整體上縮水。修正案第25條規定:“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項規定明確了晚育假將被取消,但無論何時生育,夫妻雙方可獲得的生育假將有所延長。
而對于晚婚假,修正案并未作出特殊說明。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薛寧蘭研究員認為,人口計生法嚴格意義上是對生育領域的規范,關于結婚的問題則需要依據婚姻法來判斷。我國現行婚姻法中規定,晚婚晚育應予鼓勵,晚婚假的法律依據依然存在。
由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從提交審議到正式執行僅相隔10天,許多企業的最新休假標準細則還未制定,各地也需要立法機關來修改相應法規或條例,在各地具體規定出臺前,婚假到底如何休、休幾天仍難以定論。薛寧蘭認為,即便晚婚假取消,各地方法例的調整也需要一定的過程和時間。
目前,廣東、上海等省市已經明確了取消晚婚假的態度。
12月30日,廣東省表決通過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取消了晚婚晚育假,同時獨生子女母親將不再享有特殊產假福利,不論是生育一孩還是二孩的女性都可享受30天的生育獎勵假,丈夫的陪產假從10天增加到15天。
12月31日,上海市衛計委針對新生育政策作出回應稱,1月1日以后登記結婚的公民將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而此前登記結婚的不受影響。同時,1月1日以后符合規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長生育假的待遇,具體規定要待《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改通過后實施。
山東、安徽、四川、江西等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工作也在進行中,具體的婚假、生育假變化將在各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后明確。在江西省的修訂工作中,南昌市社科院社會所副所長戴慶鋒對《江南都市報》記者表示,取消婚假可以采取漸進式、梯步式的方式,逐步實施,讓更多年輕人有所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