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育報銷:病歷復印件(病歷首頁、醫囑、手術記錄、出院小結)、每日費用清單、有效費用票據、出院證、嬰兒出生(死亡)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生育登記卡、圍產期保健有效票據、醫療保險卡。圍產期保健費用基金最高支付標準為500元;順產費用基金最高支付標準為1500元,剖宮產費用基金最高支付標準為3000元。超出標準的由本人自費,低于標準的按實際費用支付。
2、流產、引產: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妊娠終止有關證明或定點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手術證明、單位計生辦證明、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生育登記卡、有效費用票據、醫療保險卡。
3、上環、取環:定點醫療機構或定點計劃技術服務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有效費用票據、醫療保險卡,手術費全額支付。
4、急診非定點:七個月以上生產或引產:病歷復印件(病歷首頁、醫囑、手術記錄、出院小結)、每日費用清單、急診診斷證明、嬰兒出生(死亡)醫學證明、出院證、有效費用票據、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生育登記卡、醫療保險卡。支付標準為上述1標準的90%。
鄭州生育保險業務辦理時間
辦理時間:每季度首月(即:1、4、7、10月)18日——22日(節假日向后順延)
攜帶材料:醫?、身份證,若他人代領則需加帶代領人身份證。
生育保險報銷時間:
1、生育后四個月內每月25日—30日將有關材料報市醫療保險中心生育保險科審核。
2、每季度第一個月18日—22日帶個人醫療保險卡到市醫療保險中心三樓大廳財務科領錢。
注意事項
生育保險所有費用請用現金結算,刷醫?ú挥鑸箐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