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為了保障女性同胞在生育期及流產期的基本權益而出臺的社會政策,具有社會保障意義,是國家和社會對婦女在特殊時期給予支持和愛護的具體體現。那么生育保險政策的實施給女性更多的關愛和保障。
生育保險根據“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則籌集資金,由企業按照其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建立生育保險基金。
生育保險費的提取比例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計劃內生育人數和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等項費用確定,并可根據費用支出情況適時調整,但最高不得超過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一。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作為期間費用處理,列人企業管理費用。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黃岡生育保險政策
黃岡市生育保險自2009年11月正式啟動以來,參保人數從27754人已增至36454人,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人數逐年遞增,累計達2250人。
為了保障生育保險的平穩運行,市醫保局采取了打擊投機參保、前往醫院稽核等多種手段,杜絕生育保險基金的不合理支出。生育保險啟動至今,經過了市級統籌、網銀支付等發展,與醫院聯網也完成測試,預計將在明年初實現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即時結算。
生育保險費繳費比例
企業按照其繳費總基數的0.8%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生育保險繳費基數
生育保險費由企業按月繳納。企業繳費總基數為本企業符合條件的職工繳費基數之和。
即:職工繳費基數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計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計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無法確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