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領證之日起到獨生子女十六周歲止,獨生子女父母都能享受到每月不低于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獨生子女父母退休(職)時,還能享受到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獨生子女父母雙方均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發放。
據悉,在我國其他省份,獨生子女獎勵費的發放標準是5元-20元,發放時間從寶寶出生之日起,一直到孩子滿14周歲為止。但因地域經濟不同,各省發放標準不同。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育齡夫妻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自領證之月起至獨生子女16周歲止,每月給予不低于10元的獎勵費,并在其退休(職)時給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另外,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并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據了解,為推行計劃生育政策,自1979年起,我省就開始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那么,此項費用到底是由誰來承擔發放的呢?據蘭州市西湖街道計生辦主任宋呈俠介紹,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的支付,夫妻雙方均系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的,由雙方所在單位分擔;一方系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另一方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全部由國家工作人員或者企業事業單位職工所在單位發放;夫妻雙方均系城鎮無業居民或者農村居民的,由其住所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發放,所需資金由縣(市、區)、鄉(鎮)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在計劃生育事業費中列支。
由于政策宣傳到位,西湖街道范圍內的所有單位,全部發放了獨生子女獎勵費。雙方均為無業人員的,由政府全額承擔此項費用。“目前,西湖街道共有602戶獨生子女領證戶屬雙方無業人員,共發放獨生子女獎勵費67185元。”宋呈俠說。
根據《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每月給予不低于1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所以,在甘肅省一些效益較好的單位,獨生子女獎勵費每月發放到了20元,并且在每年的“六一”兒童節還發放100元到160元不等的獎勵費。
辦證的手續如何呢?據宋呈俠介紹:“辦理《獨生子女證》,只需要孩子的準生證、出生證、夫妻結婚證、戶口簿以及一張夫妻合影照片,到社區登記,街道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