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扎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如果統籌地區規定增加生育津貼計發項目及期限的,從其規定。
十、晚育假和看護假能夠享受生育津貼嗎?
答:不能,應由單位支付工資。職工依照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獎勵增加的產假或者看護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發放工資,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
十一、生育津貼是社保部門直接付給員工嗎?
答:職工按照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托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將生育津貼足額支付給職工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對用人單位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二、生育津貼和員工實際月工資標準不一致怎么辦?
答:職工已享受生育津貼的,視同用人單位已經支付相應數額的工資。生育津貼高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應當將生育津貼余額支付給職工;生育津貼低于職工原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職工依法享受假期前參加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份數計算。
十三、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文規定,生育婦女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另根據《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若干征稅業務指引(2009年)>的通知》(穗地稅發[2009]148號)的規定,企業根據《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補足生育女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部分,同樣屬于生育津貼的性質,應按照財稅[2008]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男職工按照《廣東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取得的生育假期津貼同樣參照財稅[2008]8號文的有關規定執行。符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