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產假工資發放標準規定如下: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以下是黃石最新產假工資發放標準,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產婦,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并給予其配偶15天護理假;產假和護理假視同出勤,工資、獎金照發。
產假:98+60天=158天;
護理假:15天;
育兒假:在子女3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育兒假。
產假的辦理流程
1、辦理材料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和獨生子女證;
2、辦理地點
直接咨詢公司的人事部門并辦理;
3、溫馨提示:
(1)申請哺乳假需要提供出生證;
(2)《獨生子女證》應在子女出生后3個月辦理;
(3)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4)按要求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并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并申請勞動仲裁。
不同地區產假的要求有所不同,但根據要求,最少是98天的產假。
指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政策內享受生育產假或計劃生育手術休假離開工作崗位期間,所給予的生活費用,是工資收入的替代。
凡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在政策內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規定的產(休)假期內,應按規定享受生育津貼待遇,但與本人工資不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