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那么荊門生育津貼怎么發放及如何領取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荊門生育津貼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單位已經為本單位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單位未為本單位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支付;
3.外地戶籍員工未能參加當地的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當地工資支付辦法、女職工勞動保障條例等文件)支付女職工的產假工資; 因此生育津貼實際上就是產假的工資,不是可以重復領取的待遇。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如果參加了社會醫療保險,在住院生育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承擔由于生育產生的相關費用。
生育津貼多久能報下來:生育津貼自生育之日起90天內由單位提交資料,審核通過社保局進行建檔,再打款給公司,需要2個月左右。
(1)提高生育醫療費用補助
1、生育醫療費用包括女職工懷孕及生育期間的產前檢查費、住院分娩費和流(引)產費。
2、參保人員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給予定額補助。具體標準為:生育一個嬰兒2000元,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500元;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2000元,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1000元,妊娠不滿12周流產500元。
參保人員因生育或流(引)產引起并發癥時,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在內的住院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基本醫療保險政策相關規定支付,不再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定額補助。
(2)規范產假及生育津貼
1、順產的,享受9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難產的,享受10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多胞胎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符合國家晚育政策的,增加3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2、妊娠不滿12周流產的,享受3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妊娠滿12周不滿28周流(引)產的,享受45天產假及生育津貼;妊娠滿28周以上引產的,享受90天產假及生育津貼。
3、男性參保人員在配偶生育時,享受10天護理假及護理假津貼。
4、日津貼標準按生育上月本人繳費基數除以30天計算。
(3)統一待遇支付條件
1、參保人員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2、首次參加生育保險的,從繳費次月起滿10個月后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3、用人單位及參保人員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從未繳費的次月起視為停保,停保期間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