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指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享受生育津貼的情形: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那么臺州生育津貼怎么發放及如何領取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臺州生育津貼的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單位已經為本單位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2.單位未為本單位員工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支付;
3.外地戶籍員工未能參加當地的生育保險的,生育津貼由單位按照相關規定(當地工資支付辦法、女職工勞動保障條例等文件)支付女職工的產假工資; 因此生育津貼實際上就是產假的工資,不是可以重復領取的待遇。
未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如果參加了社會醫療保險,在住院生育期間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由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按比例承擔由于生育產生的相關費用。
生育津貼多久能報下來:生育津貼自生育之日起90天內由單位提交資料,審核通過社保局進行建檔,再打款給公司,需要2個月左右。
辦事程序:
1、臺州市生育保險申報程序:①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每月以上年度全省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基數,按0.5%的比例繳納。職工個人不繳費。②生育保險費每月由地稅部門征收。③生育保險用人單位不需另外申報,只要參加了醫療保險就同時自動參加了生育保險。其繳費基數的確定、參保和享受待遇的時間、人員的增減都與醫保一樣。
2、臺州市生育保險報銷的程序:①職工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費,應由用人單位或職工本人向市醫保中心工傷生育科申領《生育醫療證》或《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證》,自愿確定一家定點醫院。并提供下列材料: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生殖健康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用人單位在職工產假期滿后或計劃生育手術后30天內帶下列資料到市醫保中心結算窗口審核生育保險待遇:《出生醫學證明》復印件;住院記錄;住院醫療發票;醫療費用清單;《生育醫療證》。男職工報銷時另加:結婚證復印件;女方身份證復印件;女方農村戶口簿復印件或女方無業、失業、下崗證明。③每月底經用人單位或職工本人簽字確認的所有款項匯入單位提供的帳戶。
臺州市生育保險申辦對象資格:已參加醫療保險的城鎮所有企業、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而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自由職業者暫不納入生育保險的對象。
臺州市生育保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條件:(1)所在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參加了生育保險并履行了繳納義務;(2)生育或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職工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的條件,即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或符合再生育一個子女條件并經計生部門批準的、或符合上述生育條件但妊娠后流產(引產)的。
臺州市生育保險生育保險的待遇包括:(1)生育生活津貼(不包括男職工護理假期間的工資)。產假期間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產假工資。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的,按生育津貼發放;高于生育津貼的,按實際工資發放,其差額由用人單位負擔。(2)生育醫療費用。生育醫療費用是指女職工因生育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產前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治療費、藥費、產后訪視費等醫療費用。生育醫療費用按照定額進行補償。(3)計劃生育手術費用。計劃生育手術包括:①放置宮內節育環;②取出宮內節育環;③取殘環、嵌頓環;④皮下埋植術;⑤取出皮下埋植術;⑥輸卵管結扎術;⑦輸精管結扎術;⑧輸卵管吻合術;⑨輸精管吻合術。職工施行上述計劃生育手術所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施行流、引產手術的按生育醫療費用定額標準辦理。
生育醫療費用補償定額標準:(1)早期妊娠門診流產(含藥物流產)150元;(2)早期妊娠(懷孕3個月以內)住院流產900元;(3)中期妊娠(懷孕3-7個月)住院引產1200元;(4)正常陰道分娩1500元;(5)陰道手術助產(器械助產、側切助產)2000元;(6)剖宮產(含鎮痛泵)3500元。
在上述定額標準以內的按實全額支付,超過定額部分由職工個人負擔。
職工在生育時發生下列并發癥的醫療費用由職工個人負擔10%后,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1)異位妊娠;(2)妊娠高血壓綜合癥;(3)前置胎盤;(4)胎盤早期剝離;(5)死胎;(6)母嬰血型不合;(7)妊娠膽汁淤積癥;(8)子宮破裂;(9)產后大出血;(10)羊水栓塞;(11)席漢氏綜合癥;(12)子癇;(13)產褥感染。
男職工的待遇: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是農村戶口或城鎮無業、失業人員的,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條件,可報銷50%的生育醫療費。
生育假期的規定:①正常分娩:產假90天(3個月);②助產(包括器械助產、側切助產):產假97天;③剖宮產:產假105天(3.5個月);④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⑤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產假20?30天;⑥三個月以上至七個月以下引產:產假50天;⑦七個月以上早產:按正常產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