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那么2021年鞍山生育保險報銷范圍和標準有哪些,以下是鞍山生育保險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后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3)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正常產、滿7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5% ;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鞍山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生育的:
醫療保險IC卡、生育證明(即一孩生育登記單)、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定點醫院診斷書、收據(包括產前檢查收據)及病人費用清單(用藥明細)、、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參保單位申報表、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復印件及原件(出生前一年的繳費單復印件及近兩個月的繳費單原件;
2、流產的:
醫療保險IC卡、生育證明、街道和單位出據的無孩證明、門診病志或出院小結、定點醫院診斷書及藥費收據、職工養老手冊、參保單位申報表、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復印件及原件(流產前一年的繳費單復印件及近兩個月的繳費單原件。
鞍山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