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那么2021年玉溪生育保險報銷范圍和標準有哪些,以下是玉溪生育保險相關內容,僅供參考。
2021年玉溪市生育保險報銷對象:
有參保玉溪市生育保險,且按規定享受產假的女職工。
2021年玉溪市生育保險報銷多少:
1、生育津貼=用人單位當月的人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例如,玉溪市某企業當月的人均工資是5762元,女職工共休90天產假,則該職工的生育津貼補貼金額=(5762÷30天)×90天產假=17286元。
玉溪市2020年生育津貼最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領、領取條件
2、生育醫療費報銷
(1)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上年度市職工月均工資×25%
注。正常生產或滿7個月以上流產者才享有此項補助,玉溪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是5762元,假設某女子合法順產一名幼兒,則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5762×25%≈1440.5元。
4、一次性補貼:若女職工是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補貼。
注。上述1-4項都屬于生育保險保障范圍,可疊加領取。
2021年玉溪市生育保險一般規定:
1、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和相關補助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2、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