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獨二胎”政策
11月15日,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對外發布,其中提到“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這標志著“單獨二孩”政策將正式實施。
3月27日,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全票通過關于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廣東“單獨二孩”獨生子女定義以國家相關定義為準!秶倚l計委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調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見〉的通知》明確:“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關于再生育申請的有關要求:
(一)申請對象
雙方或一方為廣東省戶籍且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婦(以下簡稱“單獨”夫婦)。
根據《關于做好全省“單獨兩孩”政策實施工作的通知》(粵衛〔2015〕20號),獨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養的唯一子女,即沒有同父同母、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
(二)申請材料
“單獨”夫婦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計劃生育服務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申請受理地點
鄉鎮、街道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計劃生育工作機構(以下簡稱審批機構)是受理審批“單獨兩孩”再生育申請的主體。為方便群眾辦理申請,審批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委托村(居)民委員會受理、上報申請材料。
1.“單獨”夫婦雙方為我省同一鄉鎮(街道)或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戶籍的,由夫婦雙方直接向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提出申請。
2.“單獨”夫婦雙方為省內同一地級以上市戶籍但不在同一個鄉鎮、街道或者縣級以上直屬農林場的,由夫婦雙方向女方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提出申請。
3.“單獨”夫婦戶籍不在省內同一個地級以上市,但女方常住在男方戶籍地的,可由夫婦雙方向男方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提出申請。
4.“單獨”夫婦一方為我省戶籍、另一方為外省戶籍的,可自愿選擇由夫婦雙方向我省一方戶籍所在地審批機構提出申請。
“單獨二胎”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三個“有利于”:
實施單獨兩孩政策,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勞動力規模,延緩人口老齡化速度,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有利于逐步實現國家政策與群眾意愿的統一,提升家庭抵御風險的能力,增強家庭養老照料功能,促進家庭幸福與社會和諧;有利于穩定適度低生育水平,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