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臺新規定:男職工也可享受生育保險
今后,男職工也可享受生育保險的待遇了,我省日前出臺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育保險工作的意見》明確了這一點,《意見》同時要求所有用人單位都要為職工辦理生育保險。
與以往不同的是,我省此次出臺的《意見》明確了男職工也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即“參保男職工本人享受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津貼和醫療費用待遇”。不僅如此,符合條件的參保男職工配偶也可享受到相應的費用報銷,“參保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的醫療費用待遇;其未就業配偶沒有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由生育保險基金參照職工參保地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報銷標準支付生育的醫療費用”。
另外,《意見》還強調,未按規定及時辦理生育保險或者中斷繳費的,其職工產假、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期間的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
解讀
生育保險待遇
包括生育醫療費用
生育保險關系職工的切身利益。職工在分娩、妊娠終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都可按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用。我省的生育保險基金實行設區市統籌,按員工工資總額的0.7%按月向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機關、財政核撥或核補的事業單位生育保險繳費費率減半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