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二胎新政策:沈陽職工生育“單獨二孩”至少多領10634元津貼
日前,新修改的《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公布施行,規定了對于符合法定條件生育第二個子女并且晚育的職工,享受原來只給已婚婦女滿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晚育假(增加60天)和男方護理假(15天)的政策,并且“休假期間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10月8日,沈陽晚報、沈陽網記者從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對于“單獨二孩”家庭,生育津貼將隨著假期的增加而增加,這樣沈陽職工生育“單獨二孩”至少可多領10634元津貼。
據了解,目前,沈陽現行的生育保險政策,生育一胎、生育合法二胎的女職工都可以享受生育保險中的生育醫療費補貼和產前檢查補貼待遇,連續繳滿10個月(補繳時間不計算)后分娩的,還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不同的是,生一胎并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可以領取五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其中標準為3個月,2個月為獨生子女獎勵部分),而生育“二孩”的女職工,順產的只能享受三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或剖宮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生活津貼。男職工也不再享受15天護理假及護理假工資。
但根據新修改的《遼寧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遼寧將計劃對生育保險相關政策予以調整,城鎮職工生育保險繳費標準可能會略有提高。同時,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也將隨著假期的增加,而同時增加生育津貼標準。女職工可增加60天的生育生活津貼,男職工可再領15天的護理假工資。目前沈陽市的生育生活津貼為所在單位上一年在職職工的月平均工資,低于上一年沈陽市社會月平均工資的按照社會月平均工資計算。如果生育保險政策調整后,生育“單獨二孩”的,將在原來三個月生育生活津貼基礎上,可以再多領60天的生育生活津貼,男職工也可以再領15天的護理假工資。粗略計算,以沈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4253.5元來計算,一個晚育家庭順產生二孩,女方可多獲生育津貼8507元,男方護理假可得2127元,共計106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