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保單位在每月1—20日及時申報生育及計劃生育費用單據,須攜帶以下材料:
一、申報住院分娩及產前檢查費用的材料:
1、《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首頁或社會保障卡 復印件
2、醫學診斷證明書 原件
3、門診:收據、藥費處方、檢查治療費用明細的原件
住院:收據、明細單的原件、《全額結賬證明》
4、北京市戶口人員:《北京市生育服務證》 復印件
外埠人員:《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系單》復印件
5、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嬰兒出生醫學診斷證明 復印件
二、申報人工流產及藥物流產費用的材料:
1、《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首頁或社會保障卡 復印件
2、醫學診斷證明書 原件
3、《結婚證》 復印件
4、門診:收據、藥費處方、檢查治療費用明細的原件
住院:收據、明細單的原件、《全額結賬證明》
三、申報上(或取)環費用的材料:
1、《北京市醫療保險手冊》首頁或社會保障卡 復印件
2、醫學診斷證明書 原件
3、門診:收據、藥費處方、檢查治療費用明細的原件
住院:收據、明細單的原件、《全額結賬證明》
注意:
1、報送單據時,單位須填寫《北京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手工報銷申報表》,門診、住院請分開申報并加蓋單位公章,附在所有單據之上(單據按費用發生時間排序),并以左上角對齊與報銷單據裝訂。
2、領取退單請于每周五到二層東大廳14號窗口領取。
3、職工調動工作或單位減員之前務必先申請報銷生育費用(在8號窗口說明、可提前審核結算)。
4、申請報銷費用時需自行備好相關證明的復印件,以便辦理申請領取生育津貼等業務時使用。
5、在外埠發生住院生產當次費用申報時,還需提供外埠醫保經辦機構證明是外埠醫保定點及醫院等級和單位蓋公章去外地生產的原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