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自11月12日開始“單獨”夫婦生第二胎免罰
5月30日,“單獨兩孩”政策在省人大常委會全票表決通過,該政策正式開始實施。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夫婦,符合單獨兩孩政策:一方為獨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養了一個子女;雙方或一方戶籍登記在本省。
值得關注的是,政策以11月12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決定的時間為節點,11月12日至新規正式生效之間,單獨夫婦懷孕或生育第二個子女的,進行批評教育,補辦《生育證》。
有媒體稱,辦理《生育證》需要提交3種或5種材料:應查驗獨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和申請人的戶口簿、《結婚證》、生育子女情況證明(雙方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復印件一份。
其父母原生育多個子女的,要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證明;其他子女達到法定婚齡后死亡的,村(居)委會應出具其未生育或收養子女的證明。更多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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