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的工作人員從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珠海市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將于10月1日起實施。新辦法將珠海用人單位的所有職工全部納入生育保險的保障范圍,參保對象增加了30萬參加珠海外來勞務人員大病醫療保險的人員,預計新辦法實施后生育保險參保人數將達到82萬人。
據悉,此前施行的《珠海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規定,“參保人在法定產假期間,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生育津貼”,新辦法出臺后,在生育保險費率0.7%不變的前提下,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出將增加1.5億元,可大大減輕用人單位負擔。
與此前的無差別定額結算相比,新辦法規定,參保職工在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個人不自付;在珠海三級醫療機構發生符合規定的生育醫療費用,個人自付20%,參保職工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適宜的醫療機構就醫。
據介紹,11月1日前已分娩或已行計劃生育手術的參保職工按原辦法標準享受生育保險待遇,11月1日已懷孕未分娩的參保職工則按新辦法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