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兩地的“單獨二孩”政策正式落地,南京的一些“二胎準媽”,或者打算要繼續“奮戰二孩”的媽媽們也對二胎生育的相關保險、假期等關注起來。
近日,南京市民彭女士來電咨詢,自己生了兒子,因為和老公都是獨生子女,符合國家目前的政策,她去年年底懷孕,“二寶”在肚子里已經4個多月,自己工作單位的社保也已經交了一年多,她想知道,這次生“小二子”,自己是否可以和生老大一樣,能享受生育保險呢?
南京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解釋,根據現行生育保險政策,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女職工,在分娩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在分娩的當月是參保狀態,并且分娩當月往前推,連續交社保滿10個月,是可以享受生育金待遇的,但有一個條件,因為是二胎,就必須要有二胎準生證,有這個證,符合交社保條件,就可以享受。
近日,北京、上海兩地陸續落地“單獨二孩”政策細則,南京的媽媽們也坐不住了,而對于二胎的政策,不少躍躍欲試的“單獨二孩準媽”,想了解在生育保險政策方面,有哪些已經與“單獨二孩”政策對接上了?
南京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南京還是以計生部門的政策頒布為準繩,關鍵是看在計生部門那里有沒有辦到二胎準生證,以前夫妻必須是雙獨可以辦到,但從今后銜接來看,單獨今后將可以辦到。“要看計生部門什么時候可以開出單獨二孩的‘準生證’,只要生的二孩有該準生證,到社保方面,只要交保險的記錄都夠,就直接給辦理。”
在單獨二孩具體政策細節出臺之前,如果已經有孕,但孩子出生前,趕上了政策落地,這樣的情況,能否享受生育金?
南京市人社部門表示,生育保險是要求分娩媽媽在分娩日起一年內去人社部門報銷的,如果當事媽媽在分娩的一年之內,也就是孩子滿周歲之前,能夠辦到二胎準生證,證明孩子是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出生的,就可以申請報銷,但是超過一年,就無法報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