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2020年馬鞍山市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參保職工須連續參保繳費滿10個月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如果女方未就業,且男方有生育保險的,可按規定申請“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補助”待遇。
2020年馬鞍山市生育津貼怎么算:
連續參加職工生育保險10個月的職工,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對按0.5%企業生育保險費率繳費的用人單位女職工生育津貼發放標準如下:女職工除享受3個月生育津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發生育津貼:1.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延長60天產假期間,增發2個月生育津貼;2.符合醫學指征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發半個月生育津貼。
2020年馬鞍山市生育津貼怎么領:
參保人持社會保障卡(未領到社會保障卡的提供身份證或戶口本,下同)、出院小結(醫院蓋章有效)、生殖保健服務證/生育證及復印件1份、醫學出生證明及復印件1份、代辦人身份證原件。經批準的異地生育費用報銷,還需要提供準件、有效發票及費用清單(醫院蓋章有效)。辦理地點:市社保大廳一樓生育保險窗口。(地址:市湖南東路90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