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2020雙鴨山市生育津貼怎么領:
醫療險直接在定點醫院結算,生育津貼需要整理好報銷材料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
生育女職工需要提交的報銷材料
(1)女職工生育: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獨生子女光榮證;夫妻雙方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結婚證復印件;費用總清單;出院小結(出院記錄);病案首頁;住院收據;個人醫保編號;本人身份證和建行存折首頁復印在一張紙上。
(2)計劃內流產的:須提供戶口所在地街道計劃生育委員會開具的計劃內懷孕證明;診斷書;門診收據(住院收據);門診病歷(出院小結);病案首頁;住院收據;費用總清單;個人醫保編號;本人身份證和建行存折首頁復印在一張紙上。
(3)生育津貼結算。本人身份證和建行存折首頁復印在一張紙上。
雙鴨山2020年生育津貼最新政策:怎么算、怎么領、領取條件
2020雙鴨山市生育津貼怎么算:
按照黑龍江省人社廳下發的《關于明確生育津貼發放期限的通知》(黑人社規〔2017〕4號)要求,生育保險待遇中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第七、八條確定的產假期限執行。雙鴨山市生育津貼支付期限調整如下:
取消女職工晚育(23周歲零9個月以后生育)享受180天生育津貼待遇,調整為正常產享受98天生育津貼待遇(其中包括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剖腹產在正常產假98天的基礎上增加產假15天,調整為113天;流產取消原標準懷孕14周以內產假15天,14?26周引產術30天,調整為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關于調整雙鴨山市生育保險政策和相關待遇的通知》(雙人社發〔2015〕7號)規定的原待遇標準執行,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2020雙鴨山市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用人單位女職工參加生育保險且生育或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時,已連續繳費滿12個月的,可享受生育津貼待遇;連續繳費未滿12個月的,參保女職工生育津貼待遇由用人單位按照不低于意見規定的生育津貼標準支付,切實維護了女職工生育或計劃生育期間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