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2020年盤錦生育津貼怎么算
1、屬于順產的女職工,可領取600元的生育醫療費,98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60天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生育津貼。
2、屬于順產需側切縫合的女職工,可領取800元的生育醫療費,98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60天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生育津貼。
3、屬于剖宮產的女職工,可領取2000元的生育醫療費,113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60天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15天生育津貼。
4、妊娠2個月以內流產的參保女職工可領取100元以內的生育醫療費,15天的生育津貼。
5、妊娠3-4個月以內流產的參保女職工可領取200元以內的生育醫療費,30天的生育津貼。
6、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的參保女職工可領取500元的生育醫療費,42天的生育津貼。
7、女職工上環、取環,可領取100元的生育醫療費。
8、輸卵管結扎、復通的女職工,可領取1000元的生育醫療費,20天的生育津貼。
9、男職工的配偶生育時,可領取15天的護理假津貼。
說明:女職工生育津貼、男職工護理假津貼,按照生育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繳費基數計發;如果生育職工所在用人單位無上年度全年繳費基數的,生育職工所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人生育前10個月的繳費基數計算。
2020年盤錦生育津貼怎么領
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按相關規定的標準發放生育津貼(參保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貼)。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停發工資的,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發(如所在用人單位無職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以職工上月的單位職工繳費工資基數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產假最多按180天計發,少于180天的按實際產假天數計發。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最多按15天計發;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最多按42天計發。少于規定天數的按實際產假天數計發。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從欠費當月起停發生育津貼。
2020年盤錦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2、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