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020年邵陽生育津貼領多久
生育津貼是指在規定產假期內,由發放工資變更為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工每天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單位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之商,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按現行政策,女職工生育津貼發放98天(湖南省新增加的60天產假暫不納入我省生育津貼支付范圍,女職工在此期間視同出勤,其工資福利等有關待遇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
有下列情形的,還可以按照下列規定享受產假和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政策內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政策內懷孕滿4個月引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生育津貼的申領期限為參保女職工分娩產假期滿后3個月內,即最長申領期為分娩后8個半月之內。逾期申報,醫保處不予受理,相關責任及參保職工相關待遇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2020年邵陽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參保單位須按時向醫保處申領生育津貼。參保單位應于女職工產假期滿的次月起,由單位的醫保經辦人攜生育證、定點醫院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出生證明等)、單位停發工資證明、填寫完整的《生育津貼申領表》等材料到市醫保處申領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的申領期限為參保女職工分娩產假期滿后3個月內,即最長申領期為分娩后8個半月之內。逾期申報,醫保處不予受理,相關責任及參保職工相關待遇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注意!這些不報!
參保人員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由生育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費用:
①不符合生育保險政策及支付標準的費用;
②早孕反應、保胎所發生的費用;
③不孕癥治療所發生的費用;
④人類生殖工程(如試管嬰兒)所發生的費用;
⑤因犯罪、酗酒、吸毒、自傷、他傷、責任事故等造成妊娠終止的醫療費用,生育保險統籌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