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2020年許昌生育津貼怎么領
報銷材料:
1、享受待遇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財稅部門印制的加蓋醫療機構財務印章的醫療費用專用收據或發票原件;
4、與收據(發票)金額及日期相符的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原件;
5、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疾病診斷證明原件;
6、加蓋醫療機構印章的出院小結或門診病歷原件及復印件;
7、計劃生育服務證或由我市計生部門提供的相關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8、嬰兒出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9、已領取《就醫確認憑證》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就醫確認憑證》原件;
10、享受待遇人員的社會保障卡原件和復印件。
如未領取或未激活社會保障卡的,須提供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賬號的借記卡或由發卡銀行的卡號對照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1、在非選定醫療機構急診、搶救分娩或流產的參保職工還需提供經社保經辦機構核準的急診、搶救證明;
12.、社保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辦理流程: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許昌生育津貼
2020年許昌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2020年許昌生育津貼怎么算
生育津貼=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30享受產假天數。
補償標準:
1、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
2、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
3、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