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東營生育津貼怎么算
女職工生育津貼為本人生育前12個月的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
(一)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貼。
(二)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貼;妊娠滿7個月引產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貼。
(三)實行輸卵管結扎手術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貼;實行輸精管結扎手術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貼。
(四)實行輸卵管復通手術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貼;實行輸精管復通手術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貼。
(五)放置或者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貼。
(六)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貼。
東營生育津貼
東營生育津貼怎么領
1.征繳企業提供基本生育險繳費人數及繳費工資總額經辦人員開具生育保險費收據財務結算
2.領取企業填報《領取職工生育保險費用申報表》并提供計劃內生育女職工的結婚證、準生證、醫院出生證等相關材料
3.經辦人員審核有關材料
東營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一)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實施計劃生育手術;
(二)所在單位按照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為該職工連續足額繳費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