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2020吳忠生育津貼怎么算
生育且已經按照98天產假享受職工生育津貼的參保職工,依據規定補發60天生育津貼,標準按照生育職工分娩前的12個月日平均繳費工資乘以60天產假減去已經享受的晚婚晚育和《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增加產假的實際天數。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由98天調整為158天,計發標準為生育職工分娩前的12個月日平均繳費工資乘以總產假天數;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取消晚婚晚育和《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增加的產假。懷孕4月以下終止妊娠的,產假15天;滿4個月及4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產假42天。
夫妻雙方都參加了生育保險,男職工一次性享受25天的生育護理補助金(不再要求獨生子女光榮證),標準為男職工所在縣(市、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日平均工資乘以護理假天數。財政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的職工,享受原工資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可以享受生育補助金和生育護理補助金。
2020吳忠生育津貼怎么領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2020吳忠生育津貼的領取條件
(一)用人單位按本辦法規定參加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
(二)在定點的醫療機構或計生技術服務機構生育、流產(引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
(三)符合計劃生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