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白銀生育津貼怎么算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白銀生育津貼怎么領
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按相關規定的標準發放生育津貼(參保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貼)。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停發工資的,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發(如所在用人單位無職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以職工上月的單位職工繳費工資基數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產假最多按180天計發,少于180天的按實際產假天數計發。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最多按15天計發;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最多按42天計發。少于規定天數的按實際產假天數計發。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從欠費當月起停發生育津貼。
白銀生育津貼領取條件
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和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休假按相關規定的標準發放生育津貼(參保男職工的未就業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貼)。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停發工資的,生育津貼按照女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計發(如所在用人單位無職工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基數,以職工上月的單位職工繳費工資基數計發),具體標準如下: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產假最多按180天計發,少于180天的按實際產假天數計發。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最多按15天計發;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最多按42天計發。少于規定天數的按實際產假天數計發。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從欠費當月起停發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