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職業婦女因生育而離開工作崗位期間,給予的生活費用。我國生育津貼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標準分兩種情況:一是,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期限一般為98天。部分地區對晚婚、晚育的職業婦女實行適當延長生育津貼支付期限的鼓勵政策。
1.定點醫療機構“一站式”申領生育津貼
在定點醫療機構掛賬結算醫療費用后,系統自動完成生育津貼的申報登記工作,各級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后將符合政策規定計發的生育津貼直接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定點醫療機構掛賬業務系統升級前的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至參保所屬經辦機構辦理申領手續。
2.社保經辦臨柜申領生育津貼
2.1.在非本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生育或流產,或因其他特殊情況未實現生育醫療費用掛賬結算的,由用人單位持以下資料至參保所屬經辦機構辦理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及申領生育津貼手續,經辦機構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生育津貼經審核后一次性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
(1)《西安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發票原件;
(3)住院病案首頁(門診病歷及診斷證明書)(醫院蓋章)、分娩記錄(生育)、診斷證明需注明妊娠周數或提供出院小結(流產)、醫療(住院或門診)費用清單(醫院蓋章);
(4)因公出差、派駐異地工作的由單位出具駐外證明(單位蓋章)。
2.2.符合政策規定的參保女職工已報銷生育醫療費用但未申領生育津貼的,由用人單位持以下資料,至參保所屬經辦機構辦理生育津貼單項申領手續。
(1)《西安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支付申請表》;
(2)身份證復印件;
(3)住院病案首頁(門診病歷及診斷證明書)、分娩記錄(生育)、診斷證明需注明妊娠周數或提供出院小結(流產)。
3.網廳申領生育津貼
用人單位可通過CA數字證書辦理生育津貼申報及查詢業務,登錄西安市社會保險網上經辦大廳單位用戶端(CA端),按照系統提示準確錄入有關信息,按預約時間遞交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