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報銷條件
(1)符合國家和本省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2)用人單位為其從業人員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期間處于正常繳費狀態。
報銷材料
1、生產需要提供如下:
(1)、住院發票、產前檢查發票及明細清單(背面簽名);
(2)、疾病證明(出院疾病證明);
(3)、單位銀行帳號或個人銀行帳號(開戶名稱、開戶銀行、開戶帳號);
(4)、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寫明聯系人、聯系電話);男方參保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及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5)、出生證(原件和復印件)和出院記錄或出生嬰兒死亡證明。
(6)、生育證(原件和復印件);
2、人流、引產和上環(取環)及計劃生育手術等需要提供材料:
(1)、發票及費用明細清單(尿檢、B超、手術,發票背面簽名)
(2)、疾病證明(出院小結)。
(3)、結婚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寫明聯系人、聯系電話)。
(4)、單位帳號單位銀行帳號或個人銀行帳號(開戶名稱、開戶銀行、開戶帳號);
報銷流程
參保人員在費用發生后6個月內應持上述辦理材料到參保地經辦機構辦理生育醫療費和一次性營養補助申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