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怎么算】
生育津貼待遇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除以30天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繳費工資,按照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本單位上一自然年度參保職工各月工資總額之和除以其各月參保職工數之和確定。用人單位無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生育津貼以本單位本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計算。
發放生育津貼的天數為: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懷孕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15天;懷孕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42天;順產的128天(分娩后新生兒死亡的98天);難產(胎頭吸引、產鉗助產、臀位助產、臀位牽引)或剖宮產的在順產的基礎上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產假:放置宮內節育器的1天;取出宮內節育器的2天;單獨施行輸精管結扎的7天;單獨施行輸卵管結扎的21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并計算假期。
(三)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可享受15天護理假津貼。
注:生育津貼與產假期間職工本人工資不能重復享受。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只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報銷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貼。
【怎么領】
所需材料:
1、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3、本人結婚證及復印件;
4、出生醫學證明及復印件;
5、出院記錄和住院發票原件。
職工應在產后、術后4個月以內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生育津貼待遇。生育津貼由醫保經辦機構一次性發放給職工。
【領取條件】
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時,用人單位為其正常足額繳費已滿12個月及以上,仍在單位繼續參加保險的,且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可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和生育津貼。
生育保險正常足額繳費不計算補繳時間,中斷生育保險繳費記錄的,從最后一次中斷后開始正常足額繳費時起計算連續繳費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