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在懷孕和分娩的婦女勞動者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提供醫療服務、生育津貼和產假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國家或社會對生育的職工給予必要的經濟補償和醫療保健的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療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險辦法(征求意見稿)》從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生育險待遇將不再限戶籍,單位不繳生育險須掏生育費。
報銷標準
1、順產限價報銷600元、剖宮產費用限價報銷1800元。
2、4個月以下流產,醫院費用限價報銷80元,4個月以上(含4個月),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者,醫院費用限價報銷450元。
屬下列情況之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支付所有生育保險待遇:
(1)違反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及擅自施行計劃生育手術的;
(2)職工所在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或拖欠生育保險費的;
(3)申請材料不全或不真實的;
(4)其他不符合生育保險規定的。
包頭生育保險產假待遇和生育津貼標準
報銷條件
1、單位參保職工、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生育保險滿一年以上,并連續、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用;
2、在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或計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生育、流產(引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等;符合計劃生育有關政策的生育項目,均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報銷材料
參保職工報銷生育保險,需提供以下資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
2、包頭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手冊和生育保險證;
3、生殖健康服務證即準生證;
4、出生醫學證明;
5、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6、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
7、加蓋醫療機構醫保專用章的醫療收費票據;
8、診斷、產前檢查收費票據處方和費用清單原件;
9、嬰兒居民醫療保險繳費票據。
注:有單位的女性參保人員需攜帶本單位開的證明(寫明是本單位的員工,生孩子的時間,并加蓋財務和人事科的公章)、加蓋單位財務公章的銀行賬戶、本人農業銀行個人結算賬戶存折。
包頭生育保險報銷具體需要什么材料
辦理流程
參保本人或者委托單位持上述辦理材料到當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